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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陈述课堂教学目标

发布者:cj_chmy   发布时间:2020-06-01 14:36:29   点击数:

 

如何陈述课堂教学目标
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深入开展,人们越来越关注课堂教学的有效性。课堂教学的有效程度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通常我们衡量课堂教学有效程度的关键在于教学目标达成的状况。正如布卢姆所说:“有效的教学始于准确地知道希望达到的目标。”基于这样的认识,教学目标就成为“一切教育现象、教育过程得以形成的最高基准点”,就成为评价一切教学活动有效性的逻辑起点。
一、教学目标的重要性
在基础教育领域内,随着课程改革的开展,普通基础教育工作的实施者们,专业化水平迅速提高。对教学目标在实现课堂教学有效性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了较深入的认识,在课堂教学实践中,提高教学目标达成度的努力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但是,在教学实践过程中,相当数量的教师,对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及教学实施技术的了解和掌握仍然处于“无知”状态,影响教师教学行为的最主要因素仍然是习惯的传承,缺少理性的分析和理论的支持,这从整体上制约了教师专业发展,制约了课堂教学水平的提高,制约了课堂教学有效性的提升。从课堂教学实施的层面来考察,对于什么是“目标”、什么是“教学目标”、如何确定“课堂教学目标”等问题还处在低效和混沌的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讲,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从学会确立恰当的教学目标着手实不为过。
在教学实践过程中,教师着手教学准备,进行教学设计时普遍认为“教学目标”是多余的,对教学实施起不了多大作用,只是为应付检查才不得不完成这一环节。这种将教学目标虚化的主要原因是:相当一部分教师不理解何谓“教学目标”、不了解教学目标分类的基本知识、不了解教学目标构成的基本要素和阐述的基本要领。那么,将教育理论专家对教学目标的研究,转化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操作行为,让教师在备课时能正确地运用教学目标的陈述技术和教学目标的编写方法就显得格外重要。
二、教学目标陈述的误区
不论是结集出版的教学案例集里,还是在各种教育网站中,甚至是教科书的编纂者精心打造的教学参考书上,我们都不难看见,所谓优秀教师的教学设计中,对“教学目标”的陈述出现的偏差。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目的与教学目标混淆
教师在描述课堂教学目标时经常使用“激发爱国主义情感”“通过本课学习,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学生的审美观”等“放之四海皆准”的表述,看上去绝对正确,但实际毫无作用,人们戏称为“正确的废话”。
下面是关于《游历华夏》一课教学目标的陈述:
①知识目标:掌握地形与气候的多样性,区域的差异性及区域间的交流与互补,理解各知识板块之间的联系。
②能力目标:培养学生探究合作学习能力;运用已有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分析概括能力。
③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培养学生的审美观;培养和谐共进、爱国爱乡的高尚情怀。
分析这一陈述,我们可以看到“培养学生探究合作学习能力;运用已有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分析概括能力。”“培养学生的审美观;培养和谐共进、爱国爱乡的高尚情怀。”这不仅是学习历史与社会课程的学生应达到的目标,也是学习人文类课程的学生应达到的目标;不仅是人文类课程的目标,也是自然科学课程追求的目标;不仅是初一学生应达到的目标,也是高中学生应达到的目标,甚至是人的一生学习都应追求的目标。这样的目标通过一节课的教学活动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它已不是教学目标,而是教育的宗旨、教育的目的。
目的和目标是不同的。目的是通过某项活动要取得长远的预期结果,而目标则是通过某项活动要达到的近期效果。教学目的是教学领域里为实现教育目的而提出的一种概括性的、总体的要求,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完成的任务,它具有根本性、长远性和稳定性。教学目的体现了社会的意志和客观要求,是以指令性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更多地带有强制性。而教学目标只是对特定的教学活动起指导作用,由授课教师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在课堂教学设计时制定的绝大多数学生通过学习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它具有现实性、具体性和操作性。教学目标则较多地体现了教学活动主体的要求,带有相当程度的自主性和自由度。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学目的是某一历史时期学校教学的规范,不容许随意变更,而教学目标则是一种策略,可以由教师根据需要加以调整、变更,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2.课程目标与课时目标混淆
教学活动可以分为课程、单元、课时等多个层次。因此,教学目标就包括了课程目标、单元目标、课时目标等多个层次。课程目标是指某门课程在教学上总体所要达到的结果,亦即一门课程的教学活动从总体上所要促成的学生的身心变化。课时目标是对每个课时的具体要求,即一个课时的教学活动所要达到的结果,亦即一个课时的教学活动所欲促成的学生的身心变化。
“通过系列探究,学会客观评价历史人物和历史现象,培养以史为鉴、学以致用的能力和关心社会的主体意识。”这是一位教师关于《改革弊端的罗斯福新政》一课教学目标的陈述。在这个陈述中,“学会客观评价历史人物和历史现象,培养以史为鉴、学以致用的能力和关心社会的主体意识。”是学习历史与社会这门课程所要达到的目标,而非一节课所能完成的任务。
3.教学目标的行为主体混淆
一位教师在教授《规模空前的战争浩劫》时这样陈述教学目标:
①知识与技能:通过本课的教学,使学生了解两次世界大战爆发的原因和所带来的灾难。
②过程与方法:通过引导学生观察、思考和探究,培养学生综合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
③情感态度价值观:通过学习,使学生对战争的危害有较深刻的认识,培养他们热爱和平、珍惜和平生活的观念。
对于这样的陈述,且不说将教学目标割裂为所谓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方面是否恰当,因为这三个方面是交织在一起的、相互渗透的。仅就“谁来完成教学目标”这一问题,就使我们非常困惑了。谁“使学生了解”?谁“引导学生观察、思考”?谁“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谁“提高学生对战争危害的认识”?显然,这都是教师的行为。
教学活动的目标是促使学生发生期望的变化,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一切教学活动如果没有促使学生发生变化都是无效的。我们经常听到老师抱怨说:“这个问题我都讲了五遍了,学生还不会!这不能怪我。”实际上,教学目标是学生要达到的目标,而非教师要达到的目标。教师讲十遍、百遍,学生没有发生期望的变化,这种教学也是无效的。出现这种情形的主要原因是对完成教学目标的行为主体认识有误。
4.教学内容与教学目标混淆
在对《开辟新的发展道路》一课的教学目标陈述时,有教师写道:(1)知识与技能:一战中的俄国、彼得格勒武装起义、临时政府、布尔什维克、阿芙乐尔号巡洋舰、苏维埃、土地法令。这是教师在陈述教学目标时,最常见的错误。这种表述不做任何学习行为、行为条件和学习程度上的界定,只是将教学内容罗列堆砌,把教学内容当作教学目标。
5.教学活动与教学目标混淆
教学活动是教学中发生的事件,它是达到目标的手段,而不是目标本身。但是很多教师这样陈述教学目标:通过指导学生阅读课本,在图书馆、网络上等查找资料,组织课堂讨论,引导学生把握课本知识,形成学科能力,养成正确的情感与价值观。这种陈述错在将阅读课本、去图书馆、上网检索、课堂讨论等教学事件当作教学目标本身。
6.表述目标行为动词过于抽象
在对教师教学目标陈述的考察中我们发现,在教师的词库里“了解”“掌握”“理解”“应用”四个词是使用频率最高的行为动词。当我们提出何为“了解”、怎样的行为表明已“掌握”、如何衡量“理解”与否、“应用”与“掌握”有何不同等问题时,陈述教学目标所使用的行为动词过于抽象的问题就显露出来了。如果使用说出、背诵、辨认、列举、复述等词语是否比“了解”更具体呢?如果使用解释、说明、归纳、概述、推断、整理等词语是否比“理解”更容易理解呢?如果使用设计、辨析、撰写、检验、计划、推广等表述,是否比“应用”更具操作性和更易反馈呢?回答是肯定的。
三、教学目标陈述的规范
1.什么是教学目标?教学目标的作用又是什么?
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所预期的结果,或是预期的学习活动要达到的标准。教学目标是人们对教学活动结果的一种主观上的愿望,是贯穿教学活动全局的一种指导思想,是为实现一定的教育教学目的而提出的具体要求。
教学目标在教学中有三种功能:指导教学方法、技术、媒体的选择和运用,指导教学结果的测量和评价,指引学生学习。
2.基于行为主义的目标描述:
1962年美国著名教学目标研究专家马杰(R.F.Mager)出版了《准备教学目标》一书,此书的出版被视为“陈述教学目标中发起的一场革命”。在这本著作中,马杰提出了一种教学目标编写理论,他认为一个优良的教学目标应该包括三个要素:一是行为,说明通过教学学生能做什么(或说什么);二是条件,规定学生行为产生的条件,即要求目标陈述提供什么样的刺激使学生产生一定的行为(反应);三是标准,规定符合要求的作此标准,指明学生达到什么条件才叫合格。在学习国外教学目标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学者提出了关于教学目标本土化的认识,其主要观点是:
一个完整、具体、明确的教学目标应该包括四个要素,即行为主体、行为活动、行为条件和行为标准。
行为主体──即学习者。教学目标的设计,其行为描述的是学生的行为,而不是教师的行为。规范的行为目标开头应是“学生要……、学生应该……”等。
行为活动──即用行为动词描述学生所形成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如“写出、列出、认出、记住、辨别、比较、对照、绘制、解决”等。
行为条件──即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围。如“根据图表……、看完全文后……”等,对条件表述有四种类型:一是允许或不允许使用手册与辅助手段,如“可不可以带计算器”;二是提供信息与提示,如“在给定的统计图表中,能……”;三是时间的限制,如“在10分钟内……”;四是完成行为的情景,如“课堂讨论时,能叙述……要点”。
行为标准──即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用于评测学习表现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如“至少写出三个事例”等。可见,教学目标不仅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出发点,也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归宿。
由此不难看出行为主义的教学目标陈述理论,在可操作性、可观察性上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可以说是克服教学目标陈述模糊的一剂良方。虽然行为主义教学目标陈述理论存在着只强调行为的结果却忽视了内在的心理变化过程,遇到某些教学任务,往往会使教师只注意学生外在行为的变化,而忽视学生内在能力和情感态度变化的弱点;但是,从现阶段教学实践中教师大多毫无理论支持的情形相比较,这一理论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有理论指导与无理论指导,其教学的实际效果会截然不同。当然,行为目标理论存在的不足还可以通过设计表现性目标的方式加以完善。
3.基于行为目标理论的教学目标陈述案例。
以下是一位教师依据行为主义目标理论对教学目标的陈述。
案例一:《什么是市场》
教学目标:
①学生能举例说明广义市场与狭义市场的不同;
②中等生至少能从商品的生产、营销、供求等方面解释市场;
③学生能从给定的材料中准确判定市场和非市场;
④能够在平时的生活中,注意观察人与市场紧密关系的事例,感受“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人际关系准则。
案例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教学目标:
①学生能举出三个身边的实例,说明“规则”的重要性。
②学生能从所提供的制订“规范”的案例中,归纳制订“规则”的三项基本原则。
③学生收集制度的稳定性和合理性的相关资料,感受与时俱进的必要性。
从以上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明确了行为主体是学生,是学习活动结束后学生应发生的变化。
第二,使用了“列举”“举出”“解释”“观察”“归纳”“收集”“感受”等较为明确、具体的行为动词,为评价反馈提供了标准。
第三,提出了“从给定的材料中”“身边的实例”等行为条件。
第四,制订了“从生产、营销、供求”三个方面、“举出三个实例”“归纳三项原则”等行为标准。
这些特点表明,此种陈述符合行为目标理论的基本规范,对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确能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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