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赔款亡大清
发布者:cj_chmy 发布时间:2018-11-15 09:16:51 点击数:
庚子赔款亡大清
中华民族在熬过了灾难般的19世纪后,又带着莫大的屈辱与痛苦进入了20世纪!等待晚清政府和他的子民的,是一张数字愈发巨大的战争赔款清单。庚子赔款,将晚清政府直接推向灾难的深渊……
辛丑赔款四万万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义和团运动席卷中国北部,列强以护卫侨民为由谋划对中国新一轮侵略的时候,1900年6月21日,清政府对外发布了一道既含糊又干脆的《宣战诏书》。谓其含糊,是因为这道诏书根本没有提到对哪个国家宣战,不是英国,不是法国,也不是日本;谓其干脆,则是因为大清帝国在诏书中的战争指向,竟然是两个字:“彼等”——换句话说,“天朝”将要向它面对的整个外部世界宣战了!如此惊人的“大气魄”,吓得以李鸿章为首的南方督抚,一致以“乱命”为由拒绝执行。其时,在八国联军攻势面前,清军节节败退。慈禧太后在过足了嘴瘾之后,只得带着光绪皇帝仓皇“西狩”,帝国的中央首脑40年内第二次逃离它的首都北京。
一年后,大清帝国终于与列强达成和议。1901年9月,与列强签订了堪称奇耻大辱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以此为“回銮”的代价。条约规定,清政府必须向列强赔款白银4.5亿两。其时,坊间流传一种说法,当时中国人口4.5亿,列强之所以规定4.5亿两赔款,为的是“人均一两,以示侮辱”。当然,这不过是后人的附会。其一,当时中国究竟有多少人口,恐怕清政府自己也不知道,更不用说洋人了。上面提到的对“彼等”宣战的诏书里,用的数字是笼统的“四百余兆”,也就是4亿出头。与此相印证,9年后的1910年12月,美国《时代周刊》在一篇鼓吹袁世凯是“唯一的能够挽救形势的人物”的文章里,使用的中国人口数字是四万万,即4亿。其二,列强确定的赔款数额,是“狗咬狗”之后妥协的结果。按照英美法德日俄意奥这八国联军,以及未出兵侵华的荷兰、西班牙、比利时等“打酱油”国家提出的原始赔款数字,足足比最后确定的4.5亿两多出1000余万两。美国和英国坚决反对赔款总数“超过中国的支付能力”,避免杀死中国这只“下金蛋的母鸡”,而德皇威廉二世为了替他的“大洋舰队”计划筹措资金,则要求中国“赔款务到最高限度”。最后双方妥协,各国对各自要求赔款额按比例削减,这才有了4.5亿两这个数字。
反正“战则败,败则和,和则赔”,已是鸦片战争以来清廷对外战争的“例行公事”。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大清帝国的第一笔对外战争赔款,居然不是1842年《南京条约》里向英国人赔偿的2100万银元(1银元=0.71两白银),而是半个世纪前的“乾隆盛世”,赔款对象也不是什么“大不列颠”“大法国”,而是小小的廓尔喀(今尼泊尔)。公元1788年,廓尔喀军队入侵中国西藏。待清军主力千里迢迢从四川入藏增援时,廓尔喀军队已经大掠而去。而西藏地方官员在急于班师的清军前线将领的支持下,向廓尔喀赔款300个银元宝,总计15000两白银“赎地”,换取廓尔喀不再入侵。更有甚者,由于仓促达成的和谈中未明确是当年一次付清,还是年年都须向廓尔喀赔款300个元宝,1791年8月,廓尔喀军队卷土重来,抢掠班禅驻锡地日喀则,全藏震动。乾隆皇帝不得不派出爱将福康安,率军越过喜马拉雅山远征尼泊尔。一场世界屋脊上的较量后,以骁勇善战著称的廓尔喀被迫求和,这笔赔款的糊涂账才算了结。然而,好大喜功的乾隆皇帝不仅把驱廓保藏算进“十全武功”,还把这场战争一拆为二,算成“两平廓尔喀”。
掠去中华亿万银
慈禧太后在《辛丑条约》签订后说过一句臭名昭著的话,“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仿佛中国遍地白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一般。然而,“地大物博”的中国,恰恰是一个银矿贫乏的国家!据史料记载,大明天顺4年(1460年),云南省的白银产量才10万多两,这个数字已占到全国银产量(18万两)的二分之一强。18万两是什么概念?明代的度量衡制度,16两为1斤,1斤折合现代596克。18万两,也就是区区6.7吨。整个帝国的年产银量,今天用一辆东风箱式卡车就可以全部载走了。到了清代,由于“银之行用日广,煎炼日多,地宝之泄日甚,则矿砂有时或竭”,银的产量更是日渐衰减。之所以乾隆时期还能做到国库存银一度高达7000万两以上,靠的是从明代后期的“隆庆开关”(1570年)起,中国在对外贸易中保持了长期顺差,从中赚取了大量舶来的白银。在200多年的贸易中,粗略估计,有大约4.5亿两白银净流入中国,其中仅英国东印度公司,在长期的贸易逆差中就被中国用丝绸茶叶瓷器换走超过3300万两白银!
可叹的是,中国老百姓数百年来胼手砥足换来的“白银储备”,从鸦片战争开始后,便不断以“战争赔款”的形式被列强夺走。从《南京条约》开始,1842年第一次鸦片战争赔款(银元2100万元)、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赔款(白银1600万两)、1874年日本侵略台湾赔款(白银50万两)、1881年中俄《改订伊犁条约》赔款(俄币900万卢布,合白银500万两)、1895年甲午中日战争赔款(白银2.3亿两)、1901年的八国联军侵华赔款(白银4.5亿两)……近代中国在战争赔款中,付出了不下10亿两白银!马克思曾在《中国和英国的条约》一文中写到:“英国强迫中国必须偿付这次战争(指第二次鸦片战争)的费用,这些费用,按照英国自己现任大臣们的意见,是由它自己的海盗行为引起的。”
帝国主义通过战争赔款对中国财富无止境的榨取,造成了近代以来中国民穷财尽、国势衰微。
天量赔款何处寻
八国联军侵华的1900年是农历庚子年,因此,第二年签订的《辛丑条约》规定的赔款,又被称为“庚子赔款”,或者简称“庚款”。这笔巨大的赔款彻底摧毁了大清帝国的财政,以及其后任何复兴的希望。
鸦片战争后到19世纪末期,清廷财政虽历经数次危机,但都能意外地绝处逢生,渡过难关。其总收入较以往还逐步有所增加,到70年代同治末年,清朝年财政收入突破6000万两白银,较之鼎盛时期的“乾隆盛世”的岁入4000多万两,增加了百分之五十。而到了90年代,清廷岁入已达8000万至9000万两,比100年前几乎增加了一倍。之所以出现如此状况,除清王朝不断地搜刮民脂民膏充实国库外,主要是新税增额和近代工业开始有了进项所致。譬如光绪20年(1894年),清政府财政收入中的商税4项,即杂税、榷关税、厘金、新海关税的总和达4370万余两,占全部年收入的57%!因此,清政府大抵还能维持财政上量入为出的“小康”局面。
然而,《辛丑条约》签订后,按照条约规定39年还清,本息相加总额变成9.8亿两,每年都必须摊付2000万到3000万两不等。如此一来,清廷的财政立即出现无法挽回的赤字。在清朝的最后10年,每年的财政都入不敷出,只能剜肉补疮。到1910年,清廷的财政赤字高达7000万两白银!可以说,《辛丑条约》不仅把清政府变成了“洋人的朝廷”,“庚子赔款”更让清政府“百事俱废,专凑赔款。将兴学练兵,农工商务,一切养民治民卫民之自强要政,概行搁置不办”,使得清政府“民心日涣,士气日离”,连维持自身统治都变得愈加艰难。
由于签订《辛丑条约》的帝国主义国家达成协议,对清政府作出明确规定,即此次赔款须中国自筹偿付,不得外借洋债。在赔款无处筹集,又急不暇待的情况下,走投无路的清政府只好硬性摊派。简而言之,就是将每年应赔之款分到各省,并严令各省“不准丝毫短欠,致生枝节,倘若因循迟误,定惟该将军督抚是问!”譬如1902年摊派给各省大约1800万两的赔款,其中江苏(当时包括上海)一省就摊到250万两,浙江、广东省的“份额”也都在160万两以上。而自从太平天国起义后,就已经习惯跟清廷讨价还价的地方大员们也心里有数,拖欠上缴朝廷的赋税并不会怎么样,但给洋人的赔款却是万万拖欠不得的。“洋人不高兴,后果很严重!”“老佛爷”是断不会吝惜用督抚们的顶戴花翎乃至脑袋,来避免“友邦惊诧”的——依照洋人们在《辛丑条约》里提出的要求,那些上了刑场或是“被自杀”的朝廷大员,甚至包括皇室宗亲就是前车之鉴。
竭泽而渔亡大清
为了筹集清廷强行摊派的巨额赔款,在大幅提高原有“田赋”“厘金”的税率外(海关由于总税务司一直被外国人控制,无法上调关税税率),在20世纪最初10年,各地方督抚们充分发挥了税种创新的想象力,新增税种多如牛毛:买酒要交“酒捐”;买粮要交“粮捐”;连把银子兑换成铜钱,也要交“膏捐”。福建和浙江省甚至发明了早期的“物业税”:有房产的人每年都要交房产价值十分之一的“房捐”……重税虽然暂时应付了赔款,却使得清廷民心尽失。山东莱阳百姓在抗捐誓言中已经一针见血地提出:“认重税必饿死,不认重税必诛死,与其坐而待死,不如斗而决死!”而被摊派到赔款大头的江浙、广东,也从“人文渊薮”“财赋奥区”一变而为前仆后继地反清斗争的大本营。
清廷预感大难将至,为了镇压人民反抗,急于添练新军。1903年,作为“新政”中的重要举措,清政府设立练兵处,计划在全国建立36镇(即师)的新军。昔日以八旗武力起家的清廷,此时却是日薄西山,甚至连这样一支性命攸关的军队也已经无钱建立了!
当时,每设陆军一镇(兵将共1.2万余人),各项新式武器设备及雇用洋员等所需经费,约白银100余万两,一镇的常年经费又在200万两左右。要建成36镇,起码需要1亿两白银!可想而知,这是背负着赔款重负的清政府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就连清政府为拱卫京畿而建立的,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重点关照的“北洋六镇”,也拖延到1907年方才成军,其余的30镇新军更是直到辛亥革命清朝统治被推翻时仍未完全建成。而隆裕太后在1912年2月颁布了退位诏书后,便带着6岁的末代皇帝溥仪躲进了紫禁城,把已是满目疮痍的中华大地与不堪重负的庚子赔款,都留给新生的民国政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