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中小学地方课学科期末学生学习质量评价指导意见
发布者:cj_xudd 发布时间:2024-06-18 14:39:11 点击数:
辽宁省地方课程是由省情教育和各类专题教育组成的地方综合性课程,是国家义务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
地方课程实施过程具有综合性、地方性、实践性的特点。课程的评价要坚持“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评价理念,把学生修习地方课程的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全面发挥评价的诊断调控、展示激励、总结反思、记录成长、引领发展的功能和作用。
(一)坚持全面评价
要改变以片面的知识与技能为主,忽视学生素养、品质和能力的评价倾向,聚焦学生的核心素养,坚持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整体评价,关注学生对知识技能理解和掌握情况,关注学生在学习活动过程中的表现情况;注重学生日常生活的践行,注重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注重学生核心素养的提高。
(二)落实主体地位
要改变教师为主、学生被动接受的评价倾向,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坚持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可以对学生参与的活动,如调查、实验、操作、探究、交流、讨论等活动中的表现加以逐一评价。但无论是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评价,关注的是学生的参与度,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收获。
(三)采取多样方式
改变单一的终结性评价和单纯书面测试的评价倾向,把评价重点放在学生出勤情况、学习材料准备情况、课堂学习表现、活动参与状况、行为习惯形成、作业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把日常评价、学生成长记录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结合起来进行评价。
(四)采用等级制
设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若有学生有困难的学习,教师通过谈话交流,指出存在问题,鼓励学生继续努力,争取合格。
(五)注重反馈激励
改变评价造成学生不良心理、挫伤学生自尊心与自信心的弊端,以关爱和激励的态度,坚持积极反馈、激励为主,对学生作出公平、真实、客观、激励的评价,促进学生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发展,在可能的范围内充分发展。
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