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认识课程改革中的四种关系
发布者:cj_xudd 发布时间:2023-04-11 10:14:18 点击数:
新时代,课程改革的力度更大,为此,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均对其倾注了大量精力。但部分教育工作者由于认识上的偏差,认为既然是实施“改革”,那就要有大动作,要有新气象,要与旧传统泾渭分明。
于是,在实施课程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了矫枉过正的现象,比如:对传授、接受式教学方式的全盘否定;在日常教学中注重对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的同时,忽略了实践与探究的体验,忽略了对他们身心健康的培育和他们核心素养的形成;在注重发挥学生主体性的同时,忽视了教师的责任和使命,等等。
课程改革并不是另起炉灶。几千年的传统教育体系沉淀了许多精华,我们要用辩证的观点,坚持其中正确的、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摒弃其中陈腐的、扼杀学生学习兴趣的教育教学方法,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探索出一条真正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内在动力的教育教学方式。当下,我们特别要注意正确认识课程改革中的四种关系,真正理解课程改革的精神实质。
01培养学习能力和传授知识之间的关系
课程改革主张探究性学习,要求教师引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培养学习能力,提高综合素养。这是很有必要的,也是针对传统应试教育的治本之策。
但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令人困惑和忧虑的是,在基础教育领域响起了贬低知识传授价值的声音,甚至有人提出要广大教师“洗脑”,要转变教师知识传授者的角色,这种现象令人担忧。
事实上,承认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的重要性并不意味着贬低传授知识的重要性,传授知识是学校教育的一项基本功能,也是历经几千年教育理论论证和教育实践检验的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普遍共识。
培养学生学习能力与传授他们知识之间并不矛盾和抵触,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学习能力要以掌握一定的知识为前提。“授人以渔”很重要,但任何“渔”的技巧都必须以了解鱼的习性、生活规律等有关鱼的知识为前提。也就是说,任何学习能力都必须有一定的知识作为基础。一个不理解电阻、电流和电压概念的学生,是不可能学会用“控制变量法”探究出导体中的电流跟导体两端的电压,以及跟导体的电阻的关系的。
学习能力只有在掌握知识的过程中才能得到锻炼和提高
能力不能一次习得,只有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通过不断总结和探索,才能将知识和方法内化成学习能力。在新课标中,知识仍然被摆在学科核心素养目标的重要位置,只有实现了这个目标,才谈得上学科思维的培养,才谈得上让学生学会学习。
传授知识并不等于传统意义上的灌输
通过课堂教学传授知识,是一个快速积累基础知识、快速培养学习能力的有效形式。不久前我听的一节初中语文公开课,引发了我对课堂教学功能性的思考。课文是郑振铎的《猫》,文章通过人和猫的故事揭示了现实生活中的人性,包括对待外物的态度以及内心的挣扎等。文章关键教学步骤有:① 通过PPT回顾课堂内容,引导学生明确三只猫的形象特征。② 由学生扮演“猫”,并结合课本中作者态度引出本课时主题“偏见”。③ 寻找作者对第三只猫产生偏见的原因。④ 拓展延伸:我们在平时生活中,要避免“偏见”和“歧视”。课文内容比较简单,对于初中生而言没有太大难度。年轻的老师在教学过程中展示了她的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素养,课堂环节紧凑、内容扎实、气氛活跃,但也暴露了一些教学缺陷。整节课,从一开始就引导学生明确了文章中心“偏见”,导致在最后拓展研究的时候,由于之前课堂内容的倾向性,再加上学生们缘于生活经验的直观认识,答案不言而喻。老师为了达成情感目标而有意设置的讨论,更多的像是走一个过场。整节课听完,我在想,这是不是一节符合新课程标准的语文课?或者说,有没有实现语文教学中“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实际上,课程改革提倡教学目标的多元化和多样化,并不反对“传授”,更不反对“知识”,只是“知识”不再是教学的唯一目标,“知识”不再局限于书本知识,传授知识的途径更加科学、全面。很多教师不考虑具体的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一味追求自主探究,恰恰说明了他们没有真正理解课程改革的精神实质。
02主张学生的主体地位和坚持教师的主导作用之间的关系
课程改革主张学生的主体地位,这意味着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要围绕学生而设计,所有活动要围绕学生而展开。但这并不等于否认教师的核心作用,更不等于说教师可以完全放弃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变成课堂上无所事事的人。从严格意义上说,学生的探究性学习,与真正的科学研究和实践有天壤之别。真正意义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很可能在尝试10000种做法之后才找到一种成功的途径,有的科学家终其一生也难以攻破某个课题。而探究性学习的内容,是教师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设计的,其目的是让学生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有效地掌握知识并提高综合素养。
课堂上的教师更像是导演,虽然我们在屏幕上没有看到他的身影,却能感受到他无处不在,他的精心设计是这场演出的灵魂。教师就是通过课堂教学内容的设计,对课堂教学秩序进行组织和调控,维持了教育活动的正常秩序,保证了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果。另外,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主导作用也体现在释疑解惑上,在学生的思路出现滞涩凝绝时轻灵而高妙地一“点”,即收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奇效。学校开展的高中新课标大单元教学中的一节语文公开课,就带给我很多有意义的思考。这节课的内容是高中的整本书阅读《红楼梦》,在课堂的关键环节探究文章主旨部分,老师引导学生钻研文本,“加深理解和感受”,让学生自由阐述。学生们有的抓住关键情节,有的紧扣主要人物,有的围绕作者经历,畅所欲言。教师将体验过程凝结成课堂目标,整节课完全由学生主导,老师更像一位倾听者或陪伴者,适时地加以点拨和引导,学生们在探究中自然而然地获得了对《红楼梦》主题的理解。这样的课堂不是灌输,而是启迪、点拨。这样的课堂教学充满了灵性与和谐。
03放弃应试教育和坚持必要的考试之间的关系
有些人认为,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是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而考试扼杀了学生的个性和创造力,因而要取消考试。这种说法是片面的、不科学的。考试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课程改革以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和创新能力为宗旨,但仍离不开考试这一有效手段。不通过考试,教师如何准确了解学生知识掌握情况和能力发展状况?如何能够科学地安排教学进度和内容?如何能够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不通过考试,学生如何知道自己的不足与差距?如果我们矫枉过正,肯定会出现新的问题。
事实上,现实中忽视必要训练甚至脱离考试要求的课堂大有増多的趋势。在一些公开课的课堂上,我们常看到老师将主要时间放在几个问题的讨论上,学生们几乎都是口头交流,没有文本依据,缺乏现实基础。除了个别认真思考的学生外,大多数都是游离课堂之外的。这样缺乏有效训练的课堂,真的可以激发学生思维吗?如果调整问题,借助一些紧扣课程标准的“练习”实施教学目标,让学生手脑并用,是不是更有效呢?如果能结合学科核心素养目标设置有效的训练过程,通过必要考试帮助生提升学习能力,是不是更有收获呢?
当前,考试评价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尺度,更是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可以肯定,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考试评价必将与课程形影相随,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价值。
课程改革与应试教育的本质区别不在于要不要考试,而在于考试评价视角与方法的多层次、多样化,是期望通过评价和考试内容及方式的改革,更好地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使评价与考试更具科学性,更加开放与灵活,更加客观与公正。
04杜绝惩罚和坚持必要的惩戒之间的关系
当前,大家对于教育教学中要“杜绝惩罚”基本达成共识;对于是否应该坚持“必要的惩戒”,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思想认识是不统一的。有些人认为,课程改革提倡以人为本,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只能采用尊重、理解、激励和引导等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对学生的所有惩戒都是不应该的。持有这种观点的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难免会受到束缚,不能大胆地采用必要手段约束学生;部分学生和家长受到这种观点的影响,对教师出于善意的惩戒不理解,容易产生抵触情绪,从而导致师生关系和家校关系紧张。在多年的教育工作中,我收获的经验是:在批评中肯定,在惩戒中关怀,让学生体会到爱和期望,从而健全发展。我曾经遇到过这样一位女生:因为家长教育方式的简单粗暴,致使她性格暴躁,不善交流,与同学关系很差。她常常对同学发火,在课堂上恶作剧。针对这样的问题,我首先适当批评让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要求她向同学、老师道歉。随后我从她的优点入手,尽量站在她的角度以心换心。通过多次沟通,达到了预期的教育效果。事实上,在教育教学中采取适当的惩戒措施是很有必要而且是有益的。原因有二:第一,惩戒不等于惩罚。惩戒可以有很多形式,出于善意的惩戒既可以达到警示和惩戒的目的,又可以把惩戒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的程度。第二,惩戒和奖励都是教育的重要手段,是矛盾而又彼此相依、不可分割的。放弃惩戒而滥用奖励,不仅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反而会导致骄纵、溺爱等负面效果。如果没有教育性的惩戒以制止某些错误的行为,那么学生在许多事情上将只能通过成本更大的社会惩罚去学习。
合理的惩戒有助于帮助学生们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和善恶观,能够培养学生的责任感,有利于学生的终身发展。因此,合理的惩戒是有必要的。但采用惩戒教育手段时,必须坚持三个原则:第一,惩戒只是手段,而教育才是目的,不能为惩戒而惩戒;必须让学生认识到问题所在,认识到惩戒寄寓着教师的爱心、善意与尊重。第二,惩戒的对象是学生的违规行为,而不是学生本身。任何指向学生的身体、尊严、人格、心灵本身的惩戒都是反教育的。第三,运用惩戒时手段必须灵活,要根据对象的不同而实施不同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