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公共文化重在引导“群体心理””
发布者:cj_lihua 发布时间:2014-10-13 14:04:11 点击数:
时事评论背景:
群众的“文化”需求看上去是闲暇消遣的“找乐”,但真正的“开心”不是个体的放纵而是群体的认同。文化惠民项目一定要有针对性地引导“群体心理”,而体现“群体心理”的“公共文化”,值得我们格外关注的或许不是它的“文化”含量而是它的“公共”体量,特别是社会大众那类自我表现、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文化”或“准文化”活动。
时事评论观点:
一.重视“广场舞”背后的“群体心理”
我曾在许多城镇感受过“广场舞”的氛围,数百人在极其强烈的节奏和音响中去做极其单纯并重复的动作,舞者是在自我操练中无意识运动身体,又是在运动身体中无意识认同群体……这种健身目的引导的“群体心理”,当然对于每一个体而言是积极的“文化活动”,但它所呈现的痴迷状态,也会让人联想到曾经风行的“甩手疗法”以及饮红茶菌等。
早在19世纪末,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就注意到现代生活中的“群体聚合”特征。勒庞把那些“感情和思想全都专注于同一事物”的群体视为“心理群体”,指出组成这一群体的个人大多是“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思想和感情因暗示和互相传染作用而转向一个共同的方向,以及立刻把暗示的观念转化为行动的倾向”。
文化建设中的“群体心理”虽不如社会领域那样激烈和尖锐,但同样需要高度重视。而体现“群体心理”的“公共文化”,值得我们格外关注的或许不是它的“文化”含量而是它的“公共”体量,特别是社会大众那类自我表现、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文化”或“准文化”活动——比如青少年的网吧“通关”、街头“跑酷”,中老年的广场“跳操”,就是如此。公共文化服务的项目供给的确要对接群众文化需求,但也需要在对接之时加以引导——对“网吧少年”的网瘾这类成瘾的需求尤其如此。目前,我们对“网瘾少年”是以文化市场监管方式来说“不”,而“舞瘾大妈”则在其“放纵”中被不堪噪音骚扰者说“不”。不管由谁来说“不”,都反映出这类过度的“文化需求”难以被更大层面上的社会群体认同,也反映出我们的文化惠民项目在丰富性和吸引力方面都有所不足。
二.用“绩优股”对接群众文化需求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确定的文化建设目标之一。从供给的视角来看,公共文化服务要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必须在项目供给上精心考量,所谓“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的有效对接”就在于准确把脉“群体心理”并对其实现积极、充分、有效的引导。
不错,群众的文化需求从直观上体现为闲暇消遣的“找乐”或者说是“寻开心”,但真正的“开心”却不是个体的放纵而是群体的认同。我们的先哲十分明白人心的趋乐远悲,也明白放纵地“傻乐傻乐”就不免“乐极生悲”,因此特别强调“乐而不淫”(“不淫”者,“适度”之谓也)、“寓教于乐”。
那么,应该如何实现引导?首先公共文化服务必须以群众文化需求为前提,这需求首先是为着消遣“闲暇”;其次,要看到,健康体魄、愉悦心情、交往社会、融入群体是“闲暇”带来的“绩优股”和“正能量”。公共文化服务的文化惠民项目,应当以“绩优股”和“正能量”来对接群众文化需求,从而实现引导提升效用。
三.增强针对性以提升服务实效
文化惠民项目要有效对接群众文化需求,首先要明确“下基层、接地气”的路径,切实深入社区,深入村头,对不同群体的“群体心理”进行针对性的引导。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乡村“空巢化”现象日益凸显,有学者认为这种现象加剧了有关人员自我身份认同的焦虑——无论是留守者还是出走者都是如此,并且这种焦虑还有可能会导致社会秩序的紊乱。与之相关,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的城镇,虽然是以社区为基层,但出现了流动性强、非常住人口多的特殊性社区,这里的“群体心理”往往具有更为强烈的情绪化特征,尤为需要“绩优股”和“正能量”的引导。
就当下的文化惠民项目供给而言,总的来说,我认为一要关注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口流动性,二要关注“中等收入陷阱”跨越中的社会公平正义,三要关注独生子女家庭分居化的退休老人自理,四要警惕歪功邪教之类精神病毒对大众的侵袭。我们的文化惠民项目一定要具有引导这些“群体心理”的针对性,如此,项目才有实效。
与“下基层、接地气”的路径相配合,是对文化惠民项目手段的关注。送戏下乡、送书入村虽然必不可少,但最应强化的还是通网络、享信息,这不仅意味着对“负效应”的管控,更要加强“正能量”的传导,用网络这一新型工具,对既往“群体心理”的引导手段进行创造性转换和创新性发展。
我们说公共文化服务重在“群体心理”引导,关键还在于服务内容的供给。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有时是供给方的单向传导,有时则可能是接受方通过某种惠民项目来自主选择并进而自主创新。我曾在一些偏远的乡村,见到村民被组织起来进行木雕、石刻、刺绣等工艺生产,他们在获取相应经济效益的同时,也逐步提升了审美品位,呈现出创造活力。公共文化服务要引导“群体心理”,在内容供给上就需“寓教于乐”,而当下最基本的“教”应该是讲和谐、促凝聚。
勒庞在分析“群体心理”时说:“在群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从而其个性也被削弱了……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从感情引起行为这个角度看,群体可以比个人表现得更好或更差。这全看环境如何,一切取决于群体所接受的暗示具有什么性质。”在我看来,公共文化服务不仅是重要的、基本的文化建设,也是与健康、教育、安居、社保等同等重要的社会建设,特别是重要的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公共文化服务通过帮扶“群体心理”,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群体共识,培育良好风尚,抵御歪功邪教,将会推动“群体心理”由“小康”走向“大同”——这个“大同”就是内化为大众精神操守、外化为大众行为准则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