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的性质(6—9)
发布者:cj_fuhong 发布时间:2014-03-21 14:55:24 点击数:
综合实践活动的性质(6—9)
在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作为一种综合性的实践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价值。与其他课程相比,综合实践活动更强调:
(一)实践性
综合实践活动以“活动”为主要开展形式,以“实践学习”为主要特征。通过引导学生亲身经历各种实践的学习方式,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在“调查”、“考察”、“实验”、“探究”、“设计”、“操作”、“制作”、“服务”等一系列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积累和丰富经验,自主获取知识,发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发展。
(二)开放性
综合实践活动超越封闭的学科知识体系和单一课堂教学的时空局限,面向学生的整个生活世界,其课程目标和内容具有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强调富有个性的学习活动过程;关注学生在这一过程中获得的丰富多彩的学习体验和个性化的表现,其学习活动方式与活动过程、评价与结果均具有开放性。
(三)自主性
综合实践活动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注重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学生是综合实践活动的主体,它客观要求学生主动参与实践性学习的全过程,在教师的有效指导下自主学习、自主实践、自主反思。指导教师对学生实践学习的全过程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不包揽学生的活动。
(四)生成性
综合实践活动注重发挥在活动过程中自主建构和动态生成的作用,处理好课程的预设性与生成性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学生的活动主题、课题或活动项目产生于对生活中现象的观察、问题的分析,随着实践活动的不断展开,学生的认识和体验不断丰富和深化,新的活动目标和活动主题将不断生成,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形态随之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