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音乐课的地位

发布者:cj_xudd   发布时间:2011-04-26 15:05:29   点击数:

正确认识音乐课的地位

 

  正确认识音乐课在基础教育中的地位,是搞好素质教育的重要条件。多年来,音乐课在人们的观念中一直被认为是一种娱乐和消遣课程,在学校教育中的功能是陶冶情操,培养集体主义精神,进行德育教育的辅助手段,另外还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美育功能。
  人们所认识到的这些音乐教育的功能,实际上只是音乐教育的副产品,人们把音乐教育只是作为其他学科,是德育教育的辅助手段,纯属认识上的误区。音乐有其不可替代的社会功能,音乐教育同样有其自身的目的和价值。音乐作为一门学科进入基础教育的课堂,应当属于智育的范畴,而不应当用美育来淡化它,更不能用德育来统辖它。
  为什么说音乐属于智育的范畴呢?
  第一,我国在制定教育方针的时候就提出了使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很显然,德智体三育就概括了当时已经设置的课程。体育的概念是很明确的,并且学校所开发的课程也用此名。德育显然包含了思想品德课和政治课,尽管许多人认为音乐教育具有德育功能,是进行德育教育的辅助手段,但我们不能将实现某一目的的辅助手段混同于其目的本身。因而,音乐不能属于德育范畴,应当属于智育范畴。
  第二、音乐具有其他智育学科的共同属性。智育,没有人给它下一个准确的定义,这样我们要判断一门学科的教育是否属于智育只好把它与典型的的智育学科进行类比。?这个问题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所有的智育课程都有作为劳动技能的基础知识属性,音乐课同样具有这方面的属性。如今,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不仅需要充实的物质生活,更需要丰富的精神生活,音乐已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音乐方面的消费成人们生活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的商业化,音乐工作的职业化,使得音乐人的工作与其他职业没什么区别。所以音乐教育在基础教育中的功能也就同其他诸如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等智育一样是为了提高受教育者的文化素质,这种素质是提高劳动技能的基矗。
  2.在音乐学科中,无论是音乐创作、鉴赏、表演、评论都有其自身的研究领域,并有着完整的理论体系,是完全独立的一门学科。而无论从事其中哪一项的学习,学习者都需要理解、想象、联想、记忆、创造诸思维功能的参与。多种思维功能的参与,说明了音乐学习具有与其他智育学科一样的脑力劳动特征,即具有智育特征。(若不同的话,那是在学习器乐过程中,还需要眼、耳、手、脑甚至嘴各身体器官的精密协调。)遗憾的是人们习惯上以音乐作品的演唱、演奏教学来衡量、看待整个音乐教育,认为音乐教育就是教学生唱几首歌,奏几首曲,其教学方式是匠人传艺式的,无须思维,更无须创造性。这实在难免有以偏概全之嫌。在音乐课中学习演唱、演奏技能、技巧,同其他应用学科的基本技能一样,仅属于研究和应用的基本手段,不是音乐教育的全部内容和目的。
  3.音乐同文学一样部属于艺术领域,既然文学跟语言联系在一起属于智育课程,那么,音乐依理应当纳入智育课程。从本质上讲,音乐作为一门学科,其特征与其他智育学科没什么两样。
  第三,音乐教育的目的在于使受教育者加强音乐审美来培养应有的音乐能力,这是文化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文化素质则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人的最基本的素质。所以,它是基本素质教育之一。音乐有娱乐、消造和修身养性的作用,因为,音乐作为一门艺术,其作品的社会功能之一就是愉悦情绪和陶冶情操,给人们以美的享受。但它不是音乐的社会功能的全部,更不是音乐学科本身。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这一点。虽然很多音乐作品具有消遣、娱乐的功能,但音乐课的讲授和学习并不比其他智育课程轻松和愉快。至于一直倍受人们重视的音乐教育对于陶冶情操、提高道德修养所起的作用,当属音乐教育的另一作用。当然,这也是音乐教育所担负的任务之一。
  事实上其他学科的教育也有辅助德育的功能,同时,也有这样的要求。综上所述,音乐教育确实是智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正确认识了这一点,音乐课才能真正受到重视,素质教育才能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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