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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大连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实验(实践)校的通知

发布者:cj_she   发布时间:2010-03-10 09:56:31   点击数:

关于申报大连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实验(实践)校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大连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实验(实践)区、大连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实验(实践)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长海县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研究决定,将长海县第二中学、长海县第三中学,大长山岛镇中心小学和獐子岛镇中心小学设立为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实践校,现将实施方案和申报表发给你们,请仔细阅读方案并申报。
一、     上交申报材料:
1、《大连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实验(实践)区申请表》
2、《项目领导小组及指导小组成员情况》
3、《项目推进办公室成员情况》
4、《本校信息技术应用特点和成果》
5、《实验(实践)项目实施方案》
二、上报时间: 3月11日下班前
三、联系方式:
邮箱:fann@163.com    联系人:范新涛    电话:13500740658
 
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
2009-3-9

20100310095746470.doc
20100310095801717.doc
20100310095818181.doc
20100310095832380.doc
2010031010022616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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