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2024年新任教师培训方案
发布者:cj_fuhong 发布时间:2024-09-11 10:37:38 点击数:
长海县2024年新任教师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了解教师的职业特点,培养良好的师德规范,初步树立育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和素质教育的理念,初步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和技能,熟悉教学内容,尽快适应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新任教师的培训不少于120学时,考核合格后,从下一年度起参加全员岗位培训。
二、培训内容与方式
1、培训内容:职业理想与自我发展、职业道德与法规、学科知识、教学设计、班级管理。
2、培训方式:
(1)集中培训。由县教育局认定、组成本土培训专家团队(部分特高级教师,省、市级名优骨干教师、学科研训教师),分别对五个板块的内容开展集中专题培训。
(2)自主学习。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通过自我学习、领悟及思考,不断适应新工作、新岗位。
(3)实践研修。在工作实践中,领会工作本质,落实工作要求,提高教育教学及班级管理的能力水平。
三、学时学分分配
培训内容 |
培训方式 |
学时 |
学分 |
职业理想与自我发展 |
自主与集中 |
10 |
10 |
职业道德与法规 |
自主与集中 |
20 |
20 |
学科知识 |
自主、集中、实践 |
50 |
50 |
教学设计 |
自主、集中、实践 |
20 |
20 |
班级管理 |
自主、集中、实践 |
20 |
20 |
四、培训的考核
新任教师培训的考核由教师进修学校和任职学校共同负责。集中培训累计缺席4学时以上者,考核即为不合格。每位教师除了完成各门课程规定的学时外,具体考核如下:
1、职业理想与自我发展:
要制定个人3年发展规划,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比较科学、清晰的计划并能按计划稳步实施。
2、职业道德与法规:
每学期要有学习计划、总结;工作计划、总结;班级管理计划、总结。各项学习要有学习笔记、学习心得或论文。达到要求并在试用期内无违规违纪行为者,为考核合格。
3、学科知识:
以考核实践能力为主。新教师必须备详案(三年内),所在单位负责人、新教师的帮扶对象、学科研训教师负责对其教案进行不定期抽查、批改学期末由所在学校教师教育专干负责存档;完成20节听课记录、至少4篇详细评课记录;在任职学校说课2次;上一节达标课。达到要求,为考核合格。达标课的标准,由教师任职学校制定。
3、教学设计与班级管理
有班级管理或学生教育的体会、论文、叙事等至少2篇;独立设计1次学生集体活动并有记录。达到要求,为考核合格。
4、以上材料于自上岗之日起,满一年后,由所在单位教师教育专干统一收齐上交到教师教育办公室(教案及听评课记录由自己学校妥善保管)。
五、培训的管理
(一)管理体制
进修学校和新任教师任职学校要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试用期培训工作。进修学校负责集中培训工作教学计划的制定、校(园)本研修的检查、集中培训的实施、培训业务档案的管理、证书发放等工作;新任教师任职学校(幼儿园)负责制定校(园)本研修计划、确定指导教师、建立培训档案、安排新任教师担任班主任或副班主任、组织新任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实践、培训的考核以及提供必备条件并确保培训时间。
新任教师培训实行学年制管理。新任教师完成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培训内容,经考试、考查、考核均为合格,方作为转正和定职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培训档案管理
1.学籍档案。由教师任职单位和进修学校为参训的每位教师登记造册,建立教师教育学籍。
2.个人发展档案。教师任职单位要建立教师个人发展档案、培训档案,考察期结束一并交给进修学校培训部门负责人统一管理。个人参加培训计划、完成计划得到的发展成果(例如教学案例、教学反思、教育叙事、学术论文、个人荣誉称号等)以及培训、学习考核情况,要如实记载。
长海县教育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