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商品集中采购供应商选取邀请公告
发布者:changhaiedu 发布时间:2024-07-23 14:14:27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切实保障校园食品质量安全,长海县教育局拟建立学校食堂大宗商品供应商目录,现邀请社会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有保障能力的广大商业实体积极前来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基本原则
学校在县集采委确定的大宗商品供应商目录内选择本校食堂大宗商品供应商,原则上不得在大宗商品供应商目录以外的供应商处采购大宗商品,不得在大宗食品采购名录以外采购,采购大宗商品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三)具体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业及配送人员《健康证》,经营期间所供应商品的检测合格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符合要求,具备各品类独自供货能力等。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承诺。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报名。
4.与县教育局(单位及个人)、中小学(幼儿园)(单位及个人)之间存在特殊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资格评审。
5.由县集采委组建评审小组,通过评分排名,在参与评审的供应商中选取一定数量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目录候选名单;供应商目录经县集采委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进入长海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商品供应商目录。
6.退出机制:供应商提供的商品价格高于本地区市场价格或高于其他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以及供应商因自身因素无法履行合同的,学校应立即终止履行采购合同并向县集采委提出更换供应商申请,经县集采委合议后,该供应商退出供应商目录,停止供货。
7.调价机制:在采购合同履行期内,相同商品价格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如遇商品市场总体价格下调,供应商应根据市场实际,下调供货单价;如遇市场总体价格上涨,供应商向县集采委提出调价申请,经县集采委集体研究(3个工作日内)通过后,方可调价。
8.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确保供应的各类商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并提供相关部门卫生检疫合格证书。
9.付款方式:学校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采购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10.交货地点:各学校(幼儿园)食堂。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本次建库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
二、供应商递交评审材料及现场陈述的截止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
1.递交评审材料时间:2024年7月25日下午4:00前(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视为放弃参与评审的资格,评审材料不予评审;
2.现场陈述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长海县教育局6楼会议室
4.评审材料具体要求:
(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业及配送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2)提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承诺;
(3)提供大宗商品品牌及报价单(详见附件一);
(4)提供评审标准中所涉及的材料复印件(详见附件二)
(5)评审材料制作成1份PDF格式文件,发至1069585807@qq.com邮箱或将保存文件的U盘送至县教育局督学室。
如对本次选取相关情况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组织部门:长海县学校食堂大宗商品集中采购委员会
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D园2号
联系方式:0411-39371516
长海县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商品集中采购委员会
2024年7月23日
附件一、大宗商品品牌及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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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名称 |
规格 |
最高限价 |
供应商报价 |
食用油 |
金龙鱼精炼一级大豆油 |
5L |
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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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一级大豆油 |
5L |
7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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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临门一级大豆油 |
5L |
6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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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 |
米多香长粒香米 |
25KG |
1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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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鹏香米 |
25KG |
1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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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面 |
五得利七星小麦粉 |
25KG |
11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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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河精制小麦粉 |
25KG |
1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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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玮新疆特制一等小麦粉 |
25KG |
1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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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评审标准、入选规则及其他:
一、评审标准:
评分因素 |
满分 分值 |
说明 |
报价 |
20 |
供应商报价均不超过最高限价得20分,每有一类超过最高限价扣5分,最低得0分 |
供货品类 |
10 |
供应商能够供应所有品类的,得10分; 供应商每有一项无法供货的品类,扣2分,最低得0分 |
代理权 |
3 |
供应商每具有一项生产厂家的代理权,得1分,满分3分。 |
供货实力 |
10 |
(1)供应商为履行合同所投入的设备充足,自有车辆证件齐全,车况好或签订租赁车辆租赁协议,有足够的仓储空间,仓储面积大于30平方米,能够极好的满足项目需求,得10分; (2)供应商为履行合同所投入的设备比较充足,自有车辆证件齐全,车况较好或签订租赁车辆租赁协议,有仓储空间,基本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得5分; (3)供应商为履行合同所投入的设备不足,无自有车辆,没有签订租赁车辆租赁协议,仓储空间不足,无法满足项目需求,得0分。 |
业绩 |
10 |
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每具有一项大宗食材经营业绩,得2分,满分10分。注:提供合同或中标函。 |
服务保障方案 |
10 |
(1)供应商的服务保障方案,内容详细完善、层次清晰、针对性强、科学合理、技术路线明确、切实可行,能够很好地保障食品安全,得10分; (2)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得5分; (3)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内容不完善、层次不清晰、不合理,存在瑕疵或错误,得0分。 |
拟投入人员 |
5 |
(1)供应商拟投入人员充足,能够极好的满足项目需求,得5分; (2)供应商拟投入人员基本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 (3)供应商拟投入人员不足,能无法满足项目需求,得0分。 |
应急方案 |
7 |
(1)供应商的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考虑全面、分析合理、预判准确、处理方式及时有效,能够顺利应对大部分突发事件,得5分; (2)供应商的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考虑比较全面、分析比较合理、预判比较准确、处理方式比较及时有效,能够应对部分突发事件,得3分; (3)供应商的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考虑不全面、分析不合理、预判比不准确、处理方式无效,无法应对突发事件,得0分。 |
检测报告 |
20 |
供应商每具有一项自身供应商品的检测报告,得5分,满分20分。 注: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
现场陈述 |
5 |
(1)供应商现场陈述完整、思路清晰、表达流利,陈述内容符合项目特点,回答问题准确,得10分; (2)供应商现场陈述基本完整、思路基本清晰、表达基本流利,陈述内容基本符合项目特点,回答问题基本准确,得5分; (3)供应商现场陈述不完整、思路不清晰、表达不流利,陈述内容不符合项目特点,回答问题不准确,得0分。 |
注:1.本办法采用综合评价法进行评审。
2.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
二、入选规则及其他:
1.评审小组依据评审材料及现场陈述对供应商进行评分、排名,选取一定数量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目录候选名单,并将评审意见报集采委审批。
2.报价要求:
供应商需在商品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报出采购价格,最高限价详见附件一:大宗商品品牌及报价单。
3.学校(幼儿园)在县集采委确定的大宗商品供应商目录内选择本校食堂大宗商品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4.供应商根据本邀请公告要求自行整理评审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