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省第二十七届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长海县选拔比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changhaiedu 发布时间:2023-06-19 07:51:44 点击数:
各中小学,高中,职业中专,幼儿园: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七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县教育局批示,教师进修学校决定举办辽宁省第二十七届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长海县选拔比赛活动(以下简称“选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范围
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校教师。
二、参赛项目设置
1、基础项目: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基础教育)、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中等职业学校)、融合创新管理案例。
2、专项项目: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创新应用案例。
三、参赛办法
1、按照作品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划分参赛组别。每个参赛者第一作者限报1件作品。
2、作品由各校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3、每件作品需要提供不少于100字的校级推荐评语,并按照参赛作品类别做好推荐排序。
4、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评审组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设置三个等级奖项,并遴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审,由市相关部门再择优推荐参加辽宁省第二十七届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于6月9日前,须将《第二十七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中的附表4《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电子文档报送至进修学校网络中心。
2、各单位要认真研读《第二十七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以下简称“活动指南”),明确本次比赛项目设置及要求,并按照活动指南中的要求进行操作。
3、各单位必须在基础项目中至少上报两件作品参评,严格把握作品质量。
4、各单位提交的作品应是为本次活动设计、制作的原创性作品,不接受已在历年此项活动或其他活动中获得奖项的作品。抄袭、造假等问题一经发现,取消作品参与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5、本次“选拔活动”的所有作品通过网盘方式报送。各单位需将参赛作品汇总、整理和编号,于7月5日前上传至百度网盘中,并确保8月30日前可以稳定访问网盘中的参赛作品(7月5日——8月30日期间不允许修改或替换网盘中的文件)。上传完成后需将《活动指南》附表6《云盘报送要求》电子文档报送至进修学校网络中心。
上传至网盘的资料包括:
(1)参赛作品分类建立文件夹并上传相应内容。
(2)《活动指南》附表1《作品登记表》
(3)《活动指南》附表2《市级/校级推荐意见》
(4)《活动指南》附表5《作品汇总表》(excel文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新涛
邮箱:fann@163.com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辽宁省第二十七届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2、第二十七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
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