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海县小课题研究2022年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cj_lb 发布时间:2023-04-03 11:00:07 点击数: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调动广大教师科研的积极性,推动我县教育教学内涵发展,全面总结我县2022年度小课题研究成果,拟开展长海县小课题研究2022年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是申报长海县2022年度的小课题均可申报。
小课题研究成果要反映我县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小课题研究成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体现时代精神和发展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成效显著,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申报要求
1.采取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一人只限申报一项。
2.参评成果由申报者填写《2022年度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成果鉴定书》(附件1),长海县小课题研究2022年度优秀成果汇总表(附件2),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小课题登记表、小课题研究方案或计划、小课题研究的重要过程材料、小课题成果公开发表的佐证材料等证明)。
3.成果在《长海教育》或以上级别刊物公开发表。
4.不受理个人申报。每个成果申报不超过6人(包括课题负责人)。
四、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发挥辐射效益,带动相关领域人才培养。
(三)参评成果要求原创,保证质量。
五、评审方式
(一)各单位受理申报成果,应先行开展评选,择优推荐,保证推荐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二)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和成果进行审核,完成县级评选工作。
(三)评审采取专家评审负责制,通过评审专家查阅申报材料、专家组评议等环节产生获奖成果及等级。
六、奖项设置
根据成果上报数量和质量确定比例予以奖励,授予相应证书。坚持原则。
七、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组织与推荐工作。
(二)申报成果奖的研究成果应坚持原创,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凡剽窃他人成果者,取消该成果获奖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各级成果评选。
(三)自获奖结果公示之日起三天内为异议期。在异议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获奖结果有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教科室提出异议理由和事实根据,并写明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地址。过期或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教科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每项成果材料左侧装订,正面注明成果名称、成果主持人和单位名称(单位名称要使用规范的全称)。
2.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直接报送。
3.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双面打印,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将成果汇总表、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纸质版材料一份,按照申报表填报说明的具体装订要求,报送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同时上传电子版材料至规划办邮箱(chjyky@163.com),电子文本与纸质材料内容要一致;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4.评奖材料报送日期截止2023年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淑秋 18040138758
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