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cj_zsq 发布时间:2022-05-23 13:26:19 点击数:
关于开展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掌握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加强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总结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根据《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大教科发[2019]1号)有关规定,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开展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在研课题的基本情况,包括课题名称、立项时间、计划结题时间、主持人基本情况。
2.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包括开题会、中期推进会以及具体研究活动开展情况;
3.课题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理论和实践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开发的相关软件以及研究成果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和效果等。
4.课题研究存在的困难、问题与不足。
5.下阶段课题研究具体计划。
二、工作要求
1.各课题组要认真做好课题中期检查的自查工作,做好迎检准备。
2.课题组需填报《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以下简称《中期报告》,见附件)。
3.本次检查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中期报告线上提交,线下检查研究过程及相关研究材料。2022年6月10日前各单位统一上报中期报告和课题情况汇总表,发送至市规划办邮箱chjyky@163.com。中期报告以“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中期报告”方式命名。线下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另行通知。
4.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本单位的市课题的研究情况进行认真、全面检查,梳理2017年以来立项的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5.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将根据中期报告和实地检查情况,对课题中期研究进行评价反馈。
6.中期检查情况将存入课题管理档案,作为课题结题的重要依据。
7.市规划办将对立项后无故未开展研究的课题提出限期改正,如仍未按照要求开展研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结题时间延后或撤项处理。
三、时间安排
1.课题组自查时间:5月底前。
2.区市县及局属学校检查时间:5月底-6月15日。
3.线下检查时间:6月15日-11月30日。
课题研究中期检查是课题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内容,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切实加强指导,督促课题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做好自查等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中期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
附件2:区市县(局属学校)课题情况汇总表
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附件1: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报告
课 题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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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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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结题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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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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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持 人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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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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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报告
(可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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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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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县(局属学校)科研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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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科研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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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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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办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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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区市县(局属学校)课题情况汇总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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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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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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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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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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