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阶段学校课堂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cj_yaosen 发布时间:2022-02-28 08:54:54 点击数: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辽教办发〔 2022〕1号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课堂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的
通 知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 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确 保义务教育学校校内“双减”工作取得实效,经认真研究,我省 教研部门研制了《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堂教学基本要求(试 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
抄送:辽宁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