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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教部组织学习研讨《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堂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等相关文件

发布者:cj_zqw   发布时间:2022-01-12 10:08:31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堂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校内“双减”工作取得实效,中教部在接到学校转发的相关文件之后,第一时间将其下发给各学科研训教师进行学习理解。

在自主学习的基础上,2022年1月12日,中教部利用早上学习时间,在三楼阅览室组织全体中学学科研训教师集中学习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的《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堂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等相关文件。集中学习后,各中学研训师根据文件精神及具体内容相互研讨,共同学习再提高。同时要求各中学学科研训教师,要利用下学期初集体大备课活动对全学科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指导,并结合市县教学常规指导意见进行强化。活动后要进行相关档案整理,形成信息总结,上传学科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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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张起文
摄影:朱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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