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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转发《大连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辽宁省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cj_yujun   发布时间:2021-12-29 08:22:48   点击数:

 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转发《大连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辽宁省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高中:

根据省、市教育部门通知要求,经长海县教育局研究决定,由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我县各中小学教师与学生参加“2021年辽宁省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辽宁省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的通知》(辽教办电〔202143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教育教学创新评选活动,把参加此次活动作为促进信息技术、通讯技术与各学科整合,改善教学环境,提高教学效率;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探究能力;提高教师具有现代教学意识、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的举措之一,以促进本校工作的又稳又快发展。

二、广泛征集,积极参赛。各学校要认真学习《教育教学创新评选活动通知》及《辽宁省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指南》,并广泛征集,挖掘好的作品,积极组织教师、学生参赛。

三、活动要求。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辽宁省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指南》要求做好作品申报工作。县教师进修学校按照活动指南要求将所有申报作品及相关材料审核筛选后报送至大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部门。

1、要求各学校,教师创新教学项目和学生创造学习项目作品每项至少各报两个。

2、各学校于202216日前将参评作品及相关登记表(活动指南中附件34567891011)刻录光盘报送到教师进修学校网络中心。

3、报送文件要求分类建立文件夹,命名要求:一级文件夹为作品项目类别。二级文件夹为作品内容,要求以“序号-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方式命名,如“03-张强-小小的船”、“11-赵刚-函数的性质”。《作品登记表》与对应的作品一同上报。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网络中心 于军 18018906123

 

 

 

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

20211221

附件:省市通知和活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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