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学会2022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cj_zsq 发布时间:2021-09-08 16:04:11 点击数:
转发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学会2022年度立项课题的
通 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关于评价改革等一系列政策方针精神,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辽宁省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2016年9月修订)》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省教育学会2022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者应立足破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自行设计研究课题。鼓励开展应用性研究和对策性实证研究。
二、课题申报者原则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有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已承担省教育学会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三、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不得少于5人,最多不超过15人。
四、课题申报者应如实填写《辽宁省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简称《申请书》),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并追究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责任。
五、每项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人。研究期间如发生主持人更换须向所在市教育学会提出申请,经所在市教育学会批准后,报省教育学会秘书处进行审批,经省教育学会批复备案后生效,更换后的课题主持人至少主持课题研究6个月以上。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12个月。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2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六、本次课题省市采取网上申报形式。包括:PDF版《申请书》和一份EXCEL 格式汇总表。
七、各单位组织好课题申报工作,并对课题申报材料初审后进行汇总,将申报的电子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chjyky@16 3.Com,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请注意:汇总表课题信息不要加“”《》“”,中间不要出现空格、换行。姓名是两个字中间不要空格。副标题与正标题一行。信息要准确无误,如后期作者信息出现错误,后果自负,省教育学会一律不予更改。
八、本次课题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学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2.辽宁省教育学会2022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长海县教育学会
二O二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