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十三五”以来区域优秀教师教育工作研究成果的通知
发布者:cj_she 发布时间:2020-04-13 16:43:53 点击数:
关于征集“十三五”以来区域优秀教师教育工作研究成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为做好我县教师教育经验总结、梳理工作,依据大连教育学院《“新时代区域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审视与思考”主题论坛工作方案》的要求和部署,拟征集“十三五”以来区域优秀教师教育理论研究成果,请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上报工作:
一、征集对象
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征集时间
2020年4月15日至5月5日
三、征集内容
1.“十三五”以来,正式出版、公开发表的有关区域教师教育工作研究的专著或论文;
2.“十三五”以来,获得省级教育成果二等奖、市级教育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教学实践成果以及与成果相关的专著或论文(已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
四、征集方式
请以校(幼儿园)为单位,填写“区域优秀教师教育工作研究成果统计表”(见附件),并将相关著作、论文、获奖成果等分别报送到:中学报给中教部--王传豪主任,小学报给小教部--于红主任,学前报给李霞老师,最终统一交给教师教育办公室徐黛娣老师。
五、具体要求
1.各学校、幼儿园要责成专人认真梳理优秀成果,并认真填报成果统计表,连同著作、论文、获奖成果等于5月5日16:00前,以纸质和电子形式交至相应负责人。
2.正式出版的著作需上交出版物,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带刊号)以及正文复印件,获奖成果需提交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3.著作、论文应是关于区域教师教育工作的整体性研究,基于单独学科的著作或论文不在本次征集之列。
4. 著作、论文必须是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的,不包括内部资料、内部刊物。期刊无级别要求,但须有正规刊号。
5. 获奖的(省级二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以上)教学实践成果,是指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获奖成果若无相关专著或论文,可直接报送获奖证书复印件。
6. 各类成果类材料直接报送纸质版即可;关于优秀区域教师教育工作研究成果统计表,请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起报送至相关责任人。
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
2020.4.13
附件:
区域优秀教师教育工作研究成果统表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成果类型 |
成果名称 |
刊物名称(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获奖情况 (获奖名称、等级及授奖单位等)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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