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中小学规范办学督查情况通报(2019.5)
发布者:changhaiedu 发布时间:2019-05-27 08:45:03 点击数:
长海县中小学规范办学督查情况通报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端正中小学办学思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规范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全面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长海县教育局自4月下旬开始组织规范办学专项督查组,对全县所有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绩和亮点
(一)规范教学行为
1.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市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
2.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不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培训中心) 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有偿补课。
3.科学安排作息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普通高中不超过8小时。学生每天上下午2次大课间操,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4.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师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杜绝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作业,加强对各科作业的管理与协调,作业量适中。不以学科成绩作为评定学生的唯一标准,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不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对学生的评价实行等级制。
(二)规范收费行为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能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严格规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不存在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情况,不挤占、挪用教育收费资金和学校资源。
(三)规范教师行为
学校能加强教师管理。没发现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的现象,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四)规范学生用书管理
严格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规定的程序选用教学用书,严格按照一教一辅的选用原则,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不存在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推荐或变向推荐教辅材料和报刊现象。学校选订的教育读本、报刊均作为学校图书类使用,学校公用经费开支。没有私自使用学习类APP的现象。
(五)重视安全工作管理
学校对安全工作能够充分重视,及时发现校园潜在的安全隐患,防范意识强。学校安全制度健全,切合学校实际,安全台账记录详细,能够及时将隐患化解与消除。
(六)规范考试管理
中小学校能够规范考试全过程管理,如初三信息加试、理化实验加试、听力政史考试、体育加试等,能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严格管理,规范操作。
二、存在的问题
1.教师的课堂教学存在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相对单一的问题,行之有效的课堂教学模式运用得少,有的学校课堂检测和小组合作学习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教师讲的过多,课堂缺乏方法的提炼与指导,教师灵活掌控课堂的能力不足。
2.教学常规落实不到位。有的教案设计简单化,目标制定过于笼统,教师批改缺少日期和评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三、整改意见
1.教师要加强学习。认真研究《课标》、教材及教法。重点研究《大连市初中学业质量标准》。有针对性地组织课堂教学,发挥课堂检测的作用,有效运用小组合作学习和探究性学习,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2.加强校本研修,发挥团队作用,提高教研活动的实效性。以教研组作为校本研修的主阵地,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发展和素质教育实施。
3.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要采取定期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教师的教学常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反馈,跟踪指导。
长海县教育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