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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县中小学规范办学督查情况通报

发布者:changhaiedu   发布时间:2018-11-29 15:45:57   点击数:

 

 
依据《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长海县教育局于2018年11月,对我县中小学的办学行为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1.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学校能够科学安排作息时间表,认真落实阳光体育锻炼活动,保证学校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不以任何名目利用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补课。
2.三级课程落实到位。学校教务处课表张贴规范、醒目,能够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不随意调整和赶超教学进度,上足上好音、体、美等课程。
3.规范收费管理。学校能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严格规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等内容进行公示。
二、存在的问题及相关要求
1.个别学校布置家庭作业量过多。《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明确要求:“学校要统筹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5小时、2小时以内。”各学校要严格落实《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文件要求,把学生的作业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教师要精选作业内容。同时教师要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坚决杜绝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的作业,严禁搞题海战术。
2.学校要求或建议学生统一购买指定的教辅材料。《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要求和建议学生统一或分别购买指定的教辅材料、班级服装等相关物品”。
3.个别班级给家长布置批改作业。《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严禁给家长布置本应由教师完成的批改作业、命题、考试等教学工作,不得布置需由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书面作业”。
4.个别班级存在不按时放学的现象。严禁学校或班级违反省市相关规定擅自延长学生在校时间,一旦出现人身安全等问题,学校和班主任要负全责。
5.个别班级存在利用微信群、qq群批评学生的现象。《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严禁在班级qq群、微信群公开发布学生成绩、排名和涉及作业等学业方面的表扬、批评信息,包括以学号代替姓名的方式发布。只能发送需要家长统一知晓的通知信息。”
6.教案、班级簿书写不规范。手写教案存在缺少或修改日期,教案内容缺项,数量不足,教导处检查不到位等问题;电子教案存在没有及时打印,多年教案反复利用,没有课堂生成内容和课后反思等文字痕迹;班级簿存在不及时填写和内容不全面等问题。学校要严格按照《长海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海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常规及管理要求的通知》要求,对教案和班级簿做出规范要求,并对教师完成情况进行定期和跟踪检查。
 
 
                                   长海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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