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中小学规范办学督查情况第二次通报
发布者:changhaiedu 发布时间:2018-07-02 09:46:46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长海县教育局于2018年6月,对我县中小学的办学行为进行了督查。督查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对学校课程设置、学生课业负担、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1.加强师德教育,严格师德考核,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素养。中小学继续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按要求进行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没有发现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和有偿家教现象。
2.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学校能够科学安排作息时间表,保证学生有充分的自主学习时间。认真落实阳光体育锻炼活动,保证学校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不以任何名目利用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补课。
3.规范收费管理。学校能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严格规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
4.三级课程落实到位。学校教务处课表张贴规范、醒目,能够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不随意调整和赶超教学进度。上足上好音、体、美、综合实践等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锻炼时间。
5.打造高效课堂。积极开展中小学有效教学研究与推广,从课堂入手,积极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不断探索课堂教学改革,逐渐形成特色鲜明的教学模式。
6.规范招生管理。学校高度重视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以及咨询方式。畅通社会和家长反映问题的渠道,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7.规范教材教辅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学生使用的教辅资料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选择,不强行组织集体征订。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1.个别学校布置家庭作业量过多。《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明确要求:“学校要统筹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5小时、2小时以内。”各学校要严格落实《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文件要求,把学生的作业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教师要精选作业内容。同时教师要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坚决杜绝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的作业,严禁搞题海战术。
2.学校对章程建设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全县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目前仅限于文本建设,并未把章程建设与学校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相对接,更未将学校章程物化于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学校要把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的过程作为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形成共识、推进工作的过程,不断提高依法治校能力和教师依法执教能力。要切实把章程建设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推进和落实,组织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学习了解章程,使章程真正成为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客观需要,成为建构现代学校制度的主要内容,成为提高办学效益、打造教育品牌的重要手段。
长海县教育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