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开发目的与不同内容案例的选材、结构
发布者:cj_zsq 发布时间:2018-02-28 14:50:42 点击数:
回答同一题材如何写,不同题材如何处理等问题
案例开发目的与不同内容案例的选材、结构
陈大伟
一、案例开发的目的
我认为,一线教师开发教育案例主要有这样三个目的:(1)描述自己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困惑,希望获得同行的帮助和指点。(2)介绍自己的做法,提供和分享自认比较成功的实践经验和体会。(3)刻画某种存有疑难的教育现象,引起他人的关注和讨论。
出于不同的目的需要,开发教育案例可以选择不同的表述结构:希望他人答疑解惑的教育案例,包括背景描述、事件刻画、提出希望解决的问题几个部分;用于传递经验的教育案例,基本结构包括背景描述、事件刻画、对事件的反思和讨论;用于教学活动的教育案例,在背景描述、事件刻画的基础上,则需要列出开展讨论的相关问题。
比如,有这样一个故事:语文课上,我让学生写《我的家庭成员》命题作文,学生写作完毕,我请同学们起来交流自己写的作文。我把贾某叫了起来,贾某开始读自己写的作文:“我有一个好爸爸,高高的个子,浑身有的是力气,他是个警察,坏蛋都怕他……”“老师,他说慌,他没有爸爸”,突然,李某叫了起来。没有想到,平时文静的贾某跑下座位,和李某扭打了起来。
如果是希望获得帮助,在陈述这个故事后,可以提出自己希望得到回应的问题:“为什么会这样?遇到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处理才好?”
如果是为了提供和分享经验,在故事后面,就可以接着写下去:“我是这样想的……然后我是处理的……从这件事情中我的收获和体会是……”。
如果是用于案例教学,就可以在陈述故事以后提出这样的问题组织讨论:(1)你认为,贾某有一个当警察的爸爸吗?为什么?(2)你能从贾某的作文中读到什么?(3)你怎么评价李某的行为?(4)你怎么处理这一偶发事件?……
二、不同内容教育案例的的选材与结构
事实上,只要是有意义、有价值的教育故事或教育实践,均可成为教育案例的素材和题材。大致说来,从表现内容上,教育案例主要包括以下类型,并各有其开发和表达重点。
1.教育教学案例
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认为:“教学如果没有进行道德教育,只是一种没有目的的手段;道德教育如果没有教学,就是失去手段的目的”。他的结论是:“我想不到有任何‘无教学的教育’,正如在相反方面,我不承认有任何‘无教育的教学’。”[1]在具体的案例中,有的教育教学案例可能更偏重教学一些。教学涉及教师、学生、教学目标和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教学环境等因素,以及教学设计、教学准备、教的行动、学的行动等过程和活动。从结构看,教学案例大体有在某一教学背景下的教育理想选择——教育的行为选择——教育的效果刻画——教育活动的反思这几大板块。
有的教育教学案例可能更偏重教育一些,这样的案例可以分为以人物为中心的教育案例,和以事件为中心的教育案例。在以人物为中心的教育案例中,一般来说故事中的主角相对单一和集中,以事件为中心的教育案例故事中的主角相对分散。无论是记人,还是写事,大致有背景——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互动影响故事——相互影响的效果——教育事件的反思等内容和结构。
2.教育研究(含专业成长)案例
教育研究案例是教师(含自我)参与和投身教育研究的故事及其由此展开的讨论,专业成长的案例则是围绕教师专业成长而撰写的有启示的教育故事。这类案例主要表现为研究叙事、成长叙事。从叙事研究的角度,我们主张:
首先,叙事要体现研究的特质,《现代汉语词典》对“研究”的注释是“探求事物的真相、性质和规律等”。教育的真相是什么呢?德国教育家布雷津卡认为:“教育行为只能在目的和手段关系的框架中才能得到理解。教育科学并不只是一种描述事实的科学,而是一种分析目的和手段的科学。”[2]因此,在教育研究中,我们可以把探明真相理解为发现某种关系,比如,目的和手段的关系,教与学的关系,教的行为和教的效果之间的关系,学的行为和学的效果之间的关系……可以说,发现关系是研究的本质特征,没有新的关系的发现,就说不上研究,教育研究的案例要致力表达如何在研究中发现这样的关系。
其次,教育研究的案例要体现教育行动的改进性,发现关系不是根本的目的,改善行动才是目的,体现教师研究的特点,教育研究的案例要表达获得新的关系认识以后所采取的改变的行动。
第三,对于行动改变引起的效果变化刻画要实事求是。在教育研究的案例中,详细的过程和个案描述比抽象的概括结论效果更好;影响学业成绩的因素多种多样,所以,对学生的变化不要做没有直接根据的简单归因;一般来说,有了对关系和行为的刻画,案例阅读者根据现有经验和常识,是可以推断新的行为将会出现什么效果的,因此不必自己去说一些没有根据的效果。
3.受教育经历案例
“虽然你们当教师不久,但是你们当学生已经有很长时间了,可以回忆一下你自己的老师的教学,凡是你喜欢的,你的学生也会喜欢;凡是你不喜欢的,你的学生也会拒绝。”[3]对于教师而言,个人教育史叙述更加具有特殊意义。伯洛(Bullough,1989)发现,新教师的教学行为,处理问题的方式更多受到个人过去生活史的影响,尤其是教学的第一年更为明显。同时,新教师在教室内使用的许多策略,都与个人的倾向及先前的经验有直接的关系,他们往往是按照从前自己当学生时老师如何教他们来开展教学的。古得森(Goodson,1994)认为,教师的行动与个人过去的生活历史密不可分。教师过去所发生的一切生活历史内容,都会慢慢发展成为支配教师日后思考与行动的“影响史”,它们对教师后续的经验选择与重组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劳恩斯(Knowles,1992)认为,个人生活史不仅是教师建构时间知识的基本素材,更是教师重构其自身知识的动力来源。[4]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我认为,要大力提倡教师撰写以个人生活史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案例。每一个教师(或即将做成为教师的)都有或长或短的受教育经历,在当学生的时候,自己的老师在用他们的知识、他们的行为、他们的思想和人格操守诠释教师的角色;不当教师的人,也许用不着刻意去回忆和审视自己的受教育经历和自己的教师,而如果是要做教师,这种回望就具有了特殊的意义。这种回望是从受教育者的角度出发的,它有利于我们在教育交往对话实践中更好地移情换位。在回望中,我们将从另外一个角度去体味什么是好的教育?什么是好的教师?教师应该追求什么?等等。然后从学生的感受出发去考虑和调整自己的教育行为这样,过去的受教育经历可以和应该成为教师专业发展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回望受教育的经历和事件,大多都要经历事件(情境)唤醒,经历再现,意义建构(或重构)三个阶段。需要说明的是,回望的目的不是为了复习过去的不堪、加深过去的不满,而是为了展望和规划自己的未来:对于给自己带来了美好和温暖的回忆,我们可以在学生身上延续这种温暖和美好;对于曾经给自己带来伤害,使自己感到难受的行为,我们可以在以后的教学经历中尽量去避免。“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5],这是生活史叙述时意义建构的主要原则。
4.学校管理案例
管理的因素包括人、事、财、物、时间、空间、信息等,涉及其中任何一个因素的管理实践均可以进入管理案例的选题视野。在这七个因素中,人的因素是核心因素,因此管理案例大多以管理中的人际互动和相互影响为主要内容。在管理案例的结构中,一般包括管理问题的发现和认识——管理理念的梳理和管理方法的选择——管理的具体行为和方式——管理的结果和效果——管理事件的反思和讨论等内容板块。
5.教育法律案例
教育法律案例通过一些典型的教育法律事件、判例、案例分析来普及法律知识,进行法制教育。案例同时也提供讨论平台,借鉴教育法律案例,可以更好地帮助教师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教育教学,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教育法律案例大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案情部分,对案例的审理和判罚部分,案情、审理和判罚的解释和讨论部分。
[1]许高厚.教育学教程[M] .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4.210-211.
[2]转引自郝文武.教育学的科学化和合理性 ——论近年来我国关于教育学研究方法的反思[J].教育研究,2002(10).
[3]李一飞.用适宜中国学生的方式教英语——访北京171中学英语特级教师周国彪[J].人民教育,2012(1).
[4]参见姜勇.个人生活史与教师发展初探——一种解读教师专业成长的新视角[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4(3).
[5]论语·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