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大连市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cj_zsq 发布时间:2018-02-28 10:13:36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8年大连市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8〕3号)要求,大连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审2018年大连市教学成果奖,现将教学成果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范围
2018年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
二、申报材料要求
依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对照申报标准,提炼优秀成果,并按照成果推荐与申报要求,认真填写成果申报材料(详见国家教学成果申报表和填表说明),确保已取得的成果通过材料得到充分展示。
三、申报名额分配
每个单位限报1项。
四、报送工作要求
1.每项成果材料独立装袋,在纸袋正面注明成果名称、成果主持人和单位名称。
2.各单位以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上报材料。
3.请于3月8日前将纸质档上报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chjyky@163.com。
联系人:杜若明 联系电话:18018906126
附件2:申报表、汇总表及填表说明
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办
附件2:申报表、汇总表及填表说明.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