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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长海县基础教育优秀成果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cj_zsq   发布时间:2017-09-29 09:59:22   点击数: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长海县基础教育优秀成果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大连市基础教育优秀成果征文活动通知”精神,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办决定组织开展长海县2017年度基础教育优秀成果征文活动。现把具体通知转发如下:
  一、 征文选题
基础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研究
学科核心素养研究
教师专业发展研究
师德建设研究
优秀教育教学案例研究
其他相关选题
二、评选范围
1.参评对象。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中小学校的教学管理人员、教师等。
2.每位参评者限报一篇论文(可与他人合作),曾公开发表或在会议交流、课题研究中获奖的论文谢绝参评。
3.保证征文的原创性。查重率超过30%的征文谢绝参评。
三、参评条件
1.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2.具有一定的理论贡献或应用价值,基础性研究成果要具有学术价值,具备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应用价值,针对教育改革和教育过程提出有价值的政策建议,能够促进学生和学校发展,促进教育决策的科学化,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3.观点鲜明,资料详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谨,方法科学,符合学术道德和规范要求。
四、评选组织
1.各中小学校要对征收的成果材料初审后,推荐2项成果指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办。
2.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学术委员会对上交的成果材料评审,并将优秀成果推荐大连教育学院科研处参加大连市2017年度基础教育成果评选。
五、申报办法
1.形式要求。文章字数为4000-8000字。论文格式规范,用语严谨,无文字、标点错误;全部文稿采用电子稿报送。电子稿名称以“序号+题目+姓名”命名,征文格式见附件。
2.投稿方式。请各单位将申报成果统一推送至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邮箱:chjyky@163.com
  3.截稿时间。参评文章提交的截止日期为
。此次评选不接受个人申报。
2017年1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征文格式
   2.汇总表
 
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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