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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县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督查情况通报

发布者:changhaiedu   发布时间:2017-06-26 08:24:59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有关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县教育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长海县教育局组成教育督查小组于20175月下旬至6月下旬,对我县中小学的办学行为进行了督查。督查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对各中小学招生工作、教学情况、安全管理、有偿补课、食堂管理、高考中考等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规范招生工作

我县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实行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确保服务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1.小学毕业生学区认定工作。各校能根据学生家长房产证户口簿及其实际居住地等情况,做好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学区认定工作,在大连市电子学籍系统做好学区认定网上操作,并能将认定结果书面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和家长。

    2.小升初政策宣传工作。目前,各小学均已召开小学毕业生家长会,向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家长做好小升初政策宣传,能做好“小六归口”工作,向家长告知招生咨询电话、办理转回本学区手续的程序、时间、地点以及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等,家长会上做好签到工作,对缺席家长进行补课并做好相应记录,形成家长会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和签到记录有班主任、学籍专干、主管领导、校长签字,并存档。

    3.招生工作宣传。各小学纷纷通过本学校和社区(村)发放《小学新生入学告知书》,向辖区内适龄儿童的家长告知新生入学流程以及报名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宣传工作做得比较好。

(二)规范教学行为方面

  各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规定时间,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严格执行阳光1小时活动时间。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科学布置作业,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

  (三)规范教师行为方面

各校能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按要求进行教学活动。加强了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对有偿家教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从目前督查情况来看,我县教师不存在这种行为。

   (四)规范食堂管理方面

3月下旬,长海县人民政府督学室联合教育局,下发了《2017年春季学校食堂安全管理检查情况通报》,通报中介绍了本次对全县教育部门9所食堂的检查项目,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及处理意见。本次针对存在问题又一次进行了督查。督查中发现学校对存在的食堂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从业人员衣帽佩戴不整、采购票据不规范、原材料摆放不合格等问题都能整改到位。

  (五)规范校园安全方面

学校建立健全了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同时制定了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确保广大师生校园内的安全。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围环境的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六)高考、中考情况

    为确保我县高考、中考顺利进行,县教育局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对广大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部署,强化措施,恪尽职守,尽心竭力,各职能单位协调配合,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相关考务工作。

二、存在问题

1.学校对食堂工作仍疏于管理,应常抓不懈。

2.临近期末,个别毕业班教师布置的家庭作业量增大,增加了学生的课业负担。

    3.在安全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没有形成人人齐抓共管的局面,学生法治意识不够。

三、改进意见

    1.继续强化食堂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全面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的要求,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

2.以确保校园安全为目的,从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入手,通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为能够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而狠抓学校安全工作。

 3.加大规范办学的问责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

                               长海县教育局

                                201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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