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标以及内容设置和选择的原则
发布者:cj_sfy 发布时间:2017-05-19 16:07:44 点击数:
总体而言,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教育的课程目标为:培养-发展学生积极学习和探究信息技术的兴趣,养成—巩固良好的信息意识和健康负责的信息技术使用习惯,形成—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培养—强化学生使用信息技术支持各种学习和解决各类问题的意识与能力。
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教育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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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培养学生必备的知识与技术设置内容
以《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修订稿)》规定的小学阶段内容为基础,同时注意与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有关规定的衔接,为学生在初、高中阶段的学习奠定必要的基础。
2.以兴趣为起点,以活动为载体,螺旋上升地设置内容
以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的实践任务为主线,组织学生进一步学习的信息技术内容。淡化学科体系,打破各操作软件之间的界限,将学生必须掌握的软件知识和操作技能有机融合到不同学年的实践活动中,通过活动的不同技术要求引领学生螺旋上升式学习必要的软件操作。
3.鼓励跨学科的活动主题,实现技术学习与技术应用之间的整合
从各学科学习任务中设计活动主题,引导学生以学科学习任务为载体探究和掌握信息技术;同时,加深学生对信息技术在学科学习中价值的理解,推动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学科学习,解决研究性学习问题,实现信息技术作为学习对象与学习工具的双重价值。
4.适应地区差异、体现地域特色
各省在确定地方课时、界定课程内容、教材呈现方式上有一定的自主权。
在达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地在内容选择及其难度设置上,应适应本地设备、师资及学生的现状;活动选题要体现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体现地域特色,鼓励多样化的选题——立足地方现实;体现地方特色;反哺地区经济;融入地方文化
5.体现个别差异,鼓励技术创新
学习内容应丰富多样,要求要分水平,以适应学生的个别差异和特殊发展需求;鼓励学生自主选择活动主题、讨论确定合适的活动方式,活动空间要打破教室和书本的局限,鼓励更自主的技术实践与更开放的科技探究与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