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理念下的美术教学应实现“三个”转变
发布者:cj_zhangyu 发布时间:2016-12-29 15:24:59 点击数:
新理念下的美术教学应实现“三个”转变
根据这一新的教育教学理念,《美术课程标准》提出了让学生“以个人或集体合作的方式参与各种美术活动,尝试各种工具、材料和制作过程,学习美术欣赏和评述的方法,丰富视觉、触觉和审美经验,体验美术活动的乐趣,获得对美术学习的持久兴趣;了解美术语言基本的表达方式和方法,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美术环境与生活。在美术学习过程中,激发创造精神,发展美术实践能力,形成基本的美术素养,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完善人格”的“总目标”,要求教师在加强“双基”教学,注意培养能力、发展智力的同时,还要重视学生“个性”的发展,促进他们全面素质的提高。由于教学理念的变化和教学目标的调整,美术教师应从自己在课堂教学中的角色上、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上实现新的转变。
一、教师角色的转变
千百年来,“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在课堂上,教师讲,学生听;教师说,学生做;教师示范,学生模仿。在教育活动中,教师说了算,学生跟着转,学生是接受知识的机器。教师是课堂教学中的“权威者”、“指挥者”和知识的“传授者”。新的《课标》明确指出:“要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改变教师是课堂教学的惟一主角的现象,应提倡师生间的情感交流和平等关系。”这就使教师在课堂中的角色发生了变化:
1.由“权威者”向“帮助者”转变。在课程改革不断深入、社会科学飞速发展的今天,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知识被广泛地应用到课堂教学,师生之间已不仅仅是“传递”和“接受”的关系了。学生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得知识,他们在许多方面的知识甚至比老师要知道得多,教师己由“权威者”变成了“非权威者”。教师在教学中应该时时处处关爱学生,服务于学生,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便利的条件,成为学生学习的“帮助者”。
2.由“指挥者”向“引导者”转变。在课堂教学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整个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应彻底改变过去“自己说了算”的“一言堂”教学方式,应从课堂的“指挥者”变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教师在教学中,应着重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引导学生主动、积极地参与课堂教学活动,不断地研究和探索知识的奥秘。
3.由知识的“传授者”向学习的“参与者”转变。教师与学生是为实现共同的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而并肩战斗的战友,也是课堂上共同学习、研究的“学友”和“同志”,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老师不但要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学生的学习、研究和讨论,要耐心地听取学生的意见,尊重学生对问题的不同见解,更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与尊严。
二、教学方法的转变
由于美术教学总目标的改变,各课题与课时的教学要求也有所不同,教学方法必然要做相应的调整。
在教学方式上,应做好“两改”、“两变”: ①应改传统的“组织教学”为“兴趣激发教学”,即:教师通过各种生动、有趣的方法,激发学生对新课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他们主动、积极地参与我们的教学活动。②应改传统的“独立思考”为“集体研讨”。如,通过师生对问题的讨论、研究,通过同学间的相互“交流”与“合作”,通过小组学习活动,解决他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达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效果。③应变单纯的“双基教学”为“知识技能”与“能力、智力、综合素质”的全面开发和培养。如,通过让学生想一想,看一看,做一做,通过各种美术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水平,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各种名作的赏析,陶冶学生高尚的审美情操,完善他们的人格;等等。④应变知识的“灌输”为学法的指导。如,教会学生怎样通过上网、查找资料获取知识,怎样通过观察、分析、比较了解事物的特征,掌握事物变化的规律等。
在教学手段上,教师应改变“一支粉笔和一张范画打天下”的传统模式,尽可能通过各种直观教具的操作和媒体(如幻灯、投影、录相和多媒体等)的演示创设生动、形象的教学情景,使抽象的课本内容变得具体、形象,将静态的图示步骤变为动态的教学示范, 以帮助学生对教材内容的理解,增强学生对美的感染力,激发他们学习的兴趣。
三、评价方式的转变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评价不是目的,而是为实现教育目标、达到教学目的的一种手段。对学生进行美术评价,也不仅仅是对学生美术学习成果的小结,更重要的是:要使评价成为学生今后学习的导向,要通过评价激发学生的上进心,要通过评价发现教师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更好地调整和改进教学的方法。
传统的美术评价方法都是以期末一件美术作品来决定学生一个学期的美术成绩。这样的评价方式,无法准确、全面地反映学生的美术知识和技能,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行为与表现,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不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和能力的提高,它与新课标关于“评价标准要体现多维性和多级性,适应不同个性和能力的学生的美术学习状况,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能力和水平,鼓励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特点提高学习美术的兴趣和能力”的要求也是不相符的。美术老师在对学生进行评价时,应改变过去“重知识技能,轻行为表现;重学习结果,轻学习过程;重‘共性’,轻‘个性’”的做法,应从学生的参与意识、合作精神、操作技能、探究能力、认知水平以及交流表现能力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评价。
如,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行为表现评价,可结合学生在课堂上的纪律,专心听课程度,作业态度,学习工具、材料的准备状况等进行。对学生知识技能的评价,可采用“命题作品”与“自选作品”相结合(即教师的统一“命题作品”与学生的“自选作品”各占一定比例)的方式进行。除此之外,还可将学生在各级各类比赛获奖和作品发表的情况也列入评价的范围。
在评价的方法上,也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可“学生自评”,“小组互评”,也可“师生共评”。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可以是“分数”或“等级”形式,也可以是“评语”形式,还可以是“评语”与“等级”的结合,等等。
在评价的方法上,也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可“学生自评”,“小组互评”,也可“师生共评”。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可以是“分数”或“等级”形式,也可以是“评语”形式,还可以是“评语”与“等级”的结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