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信息技术新课程的教学模式(一)
发布者:cj_zgp 发布时间:2016-11-15 13:57:00 点击数:
探讨信息技术新课程的教学模式(一)
一、新课程的特点
新课程标准中特别指出“信息技术课程由计算机课程发展而来,……已经由单纯的技能训练上升为全面的信息素养的培养”。它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与人文素养培养相融合的课程目标;
第二,符合学生身心发展需求的课程内容;
第三,有利于学生全体发展与个性发展的课程结构形式。
1、教学目标: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总目标是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学生的信息素养表现在:对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的能力;对信息及信息活动的过程、方法、结果进行评价的能力;发表观点、交流思想、开展合作与解决学习和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遵守相关的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形成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和责任感。
2、教学内容: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内容包括必修与选修两个部分,共六个模块,每模块2学分。必修部分只有“信息技术基础”一个模块,该模块以信息处理与交流、信息技术与社会实践为主线,强调让学生掌握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的基本方法,在应用信息技术解决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基础上,通过亲身体验与理性建构相结合的过程,感受并认识当前社会信息文化的形态及其内涵,理解信息技术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构建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价值观和责任感。信息技术科目的选修部分包括算法与程序设计、多媒体技术应用、网络技术应用、数据管理技术和人工智能初步共五个模块,
3、教学方法:信息技术课程由计算机课程发展而来,但发生了质的飞跃,已经由单纯的技能训练上升为全面的信息素养的培养。因此,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面临着从内在理念到外在方法的全面转型。在教学方法上要从教学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的教学目标、内容、对象和条件等,灵活、恰当地选用教学方法,并善于将各种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任何一种方法和模式的选择和使用,都应该建立在深入理解其内涵的基础上。譬如,“任务驱动”教学强调让学生在密切联系学习、生活和社会实际的有意义的“任务”情境中,通过完成任务来学习知识、获得技能、形成能力、内化伦理。因此,要正确认识任务驱动中“任务”的特定含义,使用中要坚持科学、适度、适当的原则,避免滥用和泛化;要注意任务的情境性、有意义性、可操作性;任务大小要适当、要求应具体,各任务之间还要相互联系,形成循序渐进的梯度,组成一个任务链,以便学生踏着任务的阶梯去建构知识。
4、教学评价:新课程标准中强调在信息技术教学过程中,应通过灵活多样的评价方式激励和引导学生学习,促进学生信息素养的全面发展。在评价内容与评价方式上作如下要求:
(1)综合运用各种过程性评价方式,全面考察学生信息素养的养成过程
(2)评价与教学过程相结合,动态把握、及时引导学生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形成
(3)纸笔测验和上机测验相结合开展总结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