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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方法

发布者:cj_zgp   发布时间:2016-11-09 09:01:00   点击数:

中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方法
1.建构主义理论是培养学生信息素养的理论基础
目前常见的讲解式教学,用于对学生信息伦理道德的教育,变成了空洞的说教。将它应用于对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积极的态度的培养中,缺乏言传身教的影响,收不到应有的效果;基于任务驱动的边讲边练式,其教学内容按大多数人的已有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确定,教学进程完全由教师按预先设计的步骤展开,教学过程中很少给学生以独立思考和相互讨论的空间,应用于对学生信息技术知识的培养中,学生学到的是孤立。机械的知识,不能深刻领会,灵活应用所学的知识;而完成任务大多依靠模仿,学生缺少主动的探索过程,能力得不到极大的培养和发挥。另一方面,教学评价只重视期中(终)考试成绩,而为了实现机器阅卷,所有的题目必须有标准的答案,信息能力测试受到限制,无法体现学生应用信息技术所表现的创造精神,很难检测学生真实的信息伦理道德表现,更不能实现评价对教学的调控、反馈和纠正功能。
建构主义理论是培养学生信息素养的理论基础。建构主义强调学生的知识是在教师创设的情景中通过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主动建构的,学生按自己的“最临近发展区”来确定学习内容,学习进程由学生自己控制,训练了学生的高层次技能(如问题解决法、推理能力、信息反馈等)、创造性思维,使学生学会学习;而教学评价重视学生的学习过程,真正实现评价对教学的调控,反馈和纠正功能。因此,学生通过对真实案例的学习和内省,提高了对信息伦理道德的认知能力,井反映出良好的行为表现;对问题解决方案的主动研究,积极探索并得到解决,有利于学生综合应用信息技术知识,信息应用能力得到锻炼,同时知道什么问题可以用信息技术知识解决,从而培养了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积极的态度。
2.培养学生信息素养的方法研究
(1)基于信息伦理道德的案例的学习有利于对学生信息伦理道德的培养
皮亚杰认为:“当儿童自己积极探订的怀驳和合作的愿望足了保证正常的智力发展时,试图从外部去转变儿童的心理是无用的。所以,从道德和理性的双重观点看,成人必须是合作者,而不是主人。”所以,中学生的信息伦理道德的培养光靠教师的说教和灌输是不够的,必须提高学生的道德认知能力,将社会的规范和准则等道德认识内化为学生个体的品德内容,在遇到问题时,不但懂得应该怎样做,而且懂得为什么那样做,从而使人的道德行为与道德品质建立在理性认识的基础上,从而避免种种不道德行为。
既然如皮亚杰所言,学生的道德修养必须在真实情景中由学生自己建构,内化为学生的个人的品质、所以基于信息伦理道德的案例的教学是提高学生道德认知能力、培养学生信息伦理道德的有效途径。所谓基于信息伦理道德的案例是指一个复杂的事例,信息伦理道德问题贯穿于该事例的始终,在解决该事例的过程中,需要通过上下文的分析,做出各种有关信息伦理道德问题的判断(对于不同的判断会有不同的结果发生),步步深入,最终完成整个事例(学生可以讨论结果为何会这样?)学生在课堂中体验真实的生活经历,遇到类似的真实问题时知道该怎么做了。
案例的设计。这种学习方法的关键是案例的设计,老师可以在课前根据真实的事件设计一个事例,可以有多个主人公,案例包括事件的引人(起因),然而由于主人公之间对某些信息道德问题的认识不同(两难选择),事件不断的发展,每次事件发展到关键的阶段都需要进行信息道德问题的选择,根据不同的选择,事件会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教师必须设计每个发展方向的进程),得到不同的结果。教师可以用课件的形式或用录像的形式来呈现整个案例。
案例的学习。教师可以把全班学生根据信息道德问题选择答案的个数分组(如每次都只有两个答案,可把全班学生分成两组,随着案例的进行,同学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见随意挑选到哪一组,所以每个同学究竟在哪个组是动态的),每组可以有1~2位同学作为主要发言人(这些同学的分组是确定的),当案例中出现需要选择答案时,主要发言人优先做出选择,并陈述理由,完毕后,其他同学可以根据意愿调整到哪个组,接着是自由辩论,每个同学都可以发表意见,反驳其他同学的观点,教师只是起着顾问、协调的作用,控制整个进程。辩论结束后,事件随着多数人的意见继续发展。这个过程一直继续,直到案例结束。
基于信息伦理道德的案例学习的优点。由于整个事件的发生都需要进行有关信息伦理道德相关的答案的选择,并要陈述理由;所以迫使学生在课前去学习并掌握有关信息伦理道德规范和准则,通过辩论,使学生自己受到启发,同时影响其他的同学。又由于案例来自于真实的事件,有与之相关的结果、使学生有机会体验道德认识与道德行为有效统一的重要性、同时,对案例中的不同结果,教师可以对学生进行激励或规劝,这可从感情色彩很浓的要求或精心推理为基础的巧妙催促等方式人手,摆脱空洞的说教,达到学生对信息伦理道德的自我建构。
(2)对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积极的态度的培养需要教师长期的有意识的渗透以及经常要求学生动手操作   
教师的榜样作用起到“润物细无声”的作用。研究表明,教师在教室里经常利用计算机进行教学或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对学生使用计算机的态度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学生具有很强的模仿性,所以教师的一言一行都会成为学生学习的典范,当教师遇到问题时,常常利用计算机来解决,无形之中告诉学生什么问题可以用计算机来解决,甚至更明确地显示可以用什么应用软件来解决。由于学生长期在真实环境中看到教师如何用计算机来解决真实的问题,当学生自己遇到类似的问题时也能快速地意识到能用计算机来解决,从而培养了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意识。
教师有意识地采用基于信息的问题教学法。由于这种问题必须借助于信息技术来完成,迫使学生使用信息技术。当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既能自主学习,又能和别的同学合作学习,在学习中体味到使用信息技术的快乐。完成任务的时候,学生看到自己的优秀作品,心中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其使用信息技术的信心不断增强。
教师可以有意识地要求学生在网上递交作业,尤其是信息技术课程的作业,学生不会觉得太困难,也渗透了对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态度的培养。   
(3)对学生的信息技术知识和信息能力的培养
纵观国内外对学生的信息技术知识和信息能力的培养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单独开设信息技术课程,90年代中期以前,世界各国基本上采用这种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学生牢固地掌握信息技术知识,缺点是如果教法不当,容易引起死读书,知识无法上升到能力的层次,解决实际问题时学生无从着手,学生想不到该用什么信息技术来解决实际问题。二是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90年代中期以后才有一些国家开始采用这种模式。我国也于1994年教育部批准立项《小学语文四结合教学改革实验研究》开始进行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实验,取得了比较大的收获。
我们以为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最大优点在于:
·突破了传统的教学模式,以教师为中心转向以学生为中心。
·学生学会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使学生终生受益。
·基于问题的教学法有利于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培养。
·有利于把所学的信息技术知识应用于解决现实的实际问题,避免了单纯学习信息技术知识带来的知识与能力的隔阂、技术无法解决实际问题的尴尬。
·有利于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培养,有效地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有利于学生牢固掌握信息技术知识,在解决问题中对所学知识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但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还需要解决如下问题:
·教师和学生必须具有良好的信息技术知识。
·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信息能力和相关的学科知识。
·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主要目标是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学好该学科,而培养学生的信息技术知识和信息能力则是次要的目标(甚至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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