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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辽宁省教育学会2016年度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cj_zsq   发布时间:2016-10-08 16:37:18   点击数:

 

关于组织参加“辽宁省教育学会2016年度
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高中:
 根据辽宁省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全面展示我县群众性教育教学研究的最新成果。经研究,长海县教育学会决定组织参加2016年度辽宁省教育学会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会员。
二、征文原则
1.重点突出。选题应围绕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精神,针对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有理论和实验、推广价值的论题。
2. 富于创新。创新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倡导论文作者提出新见解、新观点、新理论、新方法,以理论创新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3. 论证科学。论文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充分、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依据,思想先进,观点明确,理论创新,论证严谨,表述准确。
4. 面向实际。积极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科研风尚,论题应源于实践,立足现实,富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三、征文形式
论文,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教育随笔四种形式。
四、征文要求
1.各单位在论文征集、初选过程中应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要对报送的论文进行查伪,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2. 每位作者限报1篇。参评成果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并填报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详见附件1)。
3. 报送方式:参评征文经单位初审后,统一报送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各单位要将参评成果及参评成果目录(文本目录和电子版目录各一份)一并报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电子版目录要求用Excel表格制作,表格顺序:序号、姓名、单位、题目、类别(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教育随笔)、校评等级、市评等级、省评等级。论文题目不要加《》,副标题应与正标题一行,论文类别要明确。
4.各单位报送的电子目录,要认真核对作者信息,须准确无误,如后期论文证书出现作者信息错误,后果自负,省教育学会一律不予更改。
 5、每篇征文评审费60元。
6、11月20日之前上交
附件1.辽宁省教育学会2016年度论文征集登记表
 
                   长海县教育学会
二0一六年十月八日

附件1: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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