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思琳 依法治教学习体会
发布者:cj_llq 发布时间:2016-06-23 16:22:02 点击数:
依法治教学习体会
--- 獐子岛镇中心小学 宁思琳
六月十九日,在我校录播室,由大连教育学院张俊老师为我们开展了一场“依法治教”培训。在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的实践中,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法制在办学中有着四项重要的功能:首先是教育功能,法律能增强人们的是非观念,规范人们的行为,具有强大的教育、导向功能;其次是管理功能,这也是法制的核心功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与之相应的地方法规,对办学行为作出了规范,严格执行这些法律法规,定能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三是奖励功能,立功受奖,是一项法制原则,这对于引导师生出色地完成自己的任务,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起着巨大的激励作用;四是处罚功能,违法必纠,这也是一项法律原则,它能规范和约束组织和个人的行为,使学校各项工作沿着健康、正确的轨道发展。事实上,充分发挥以上这四种功能,就能够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顺利开展,就能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就能提高青少年一代的法律素质。
经过了培训,我们要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到教学过程中,规范自己,也是对自己的保护,是对自身的负责也是对别人的负责。总之,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好的教书育人。不断成长,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