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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大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重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cj_zsq   发布时间:2016-05-17 09:08:57   点击数: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大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重点课题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大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即日起组织2016年度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本年度重大和重点课题的相关要求
1.本年度设立重点课题11项(见附件1《课题指南》)。课题申报者须按指定题目申报,不得随意更改。申报者可根据指定题目自行设计研究方案,认真填写《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2.申报的重点课题立项后,原则上需在两年内完成,研究中期需向规划办提交至少1份决策咨询报告,此报告也是结题必备条件之一。
3.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正在承担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本次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不少于10人。
4.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本次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
二、报送程序及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①《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16版)》一式4份;②《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重点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③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本年度课题申报材料略加调整,请申报者认真查看填表注意事项,按要求填写。
2. 课题申报实行二级管理制度,课题申报者的申请材料须经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不受理个人申报。
3.为保证市级规划课题的严肃性,各学校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指导,既要积极鼓励,又要严格把关,要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人的信誉和申报材料所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三、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2016年6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材料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
咨询与联系电话:89890462
电子邮箱:chjyky@163.com
 
附件:
1.大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重点课题指南
2. 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3. 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重点课题申报汇总一览表
 
 
 
 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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