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辽宁省教育信息协会2016年微课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cj_zsq 发布时间:2016-04-12 09:36:40 点击数:
关于组织“辽宁省教育信息协会2016年微课大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提升微课制作水平,辽宁省教育信息协会将组织2016年度微课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每位参赛教师提交参赛作品数量限为1件。每单位至少提交一件作品。
二、比赛内容
参赛教师可根据任教科目确定参赛课程,选取知识点,设计、制作微课。
三、比赛阶段
1.初评阶段:拟定为2016年5月10日截止。县教育学会根据情况在2016年5月11-12日进行初评工作。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广泛发动,积极为本校教师参赛创造条件。
2.总评阶段:县教育学会将初评中评选出的优胜者,推荐进入大连市微课大赛的总评,大连市对总评结果推荐主办单位,并于2016年6月由比赛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评出大赛各个奖项,并组织表奖活动,同时在“辽宁教育科研网”进行优秀作品展示。
四、作品要求
参赛教师围绕一门课程的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录制成时长在8分钟以内的微课视频(鼓励简明易懂、短小精悍的微课作品)。并配套提供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
1.教学视频要求。作品格式要求为MP4格式。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内容有字幕提示。作品可以用录屏工具、手持或固定录制设备拍摄。
2.微课教学多媒体教学课件要求。多媒体教学课件要求围绕教学目标,反映主要教学内容,与教学视频合理搭配,单独提交。
五、作品提交方式
参赛作品及配套教学课件以光盘形式提交,光盘封面标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以及作品时长。
六、其他事宜
1.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授权赛事主办方享有网络传播权。所有参赛作品向社会免费开放,主办方可授权有关单位出版作品,出版后,原创者有署名权及获得报酬权。
2.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3.评审费:100元/件。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若明 张淑秋
联系电话:89890462
电子邮箱:chjyky@163.com
长海县教育学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辽宁省教育信息协会第一届微课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本微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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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课时长 (8分钟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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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 |
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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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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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详细信息 |
知识点来源 |
□学科: 年级: 教材: 章节: 页码: □不是教学教材知识,自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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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制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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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类型 |
□讲授型 □问答型 □启发型 □讨论型 □演示型 □联系型 □实验型 □表演型 □自主学习型 □合作学习型 □探究学习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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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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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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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声明:我所提交微课作品(含微课视频本体、微课微课教学多媒体教学课件、微课教学设计)均为原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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