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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课题2016年度上半年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cj_zsq   发布时间:2016-04-11 15:43:34   点击数:


转发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课题2016年度上半年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受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辽宁省教育学会决定开展基础教育领域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
凡2010——2014年批准立项的基础教育领域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立项课题(含省青年教育科研骨干专项课题)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鉴定。
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决策咨询课题、重点研究基地专项课题和2015年度立项课题等三类课题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   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时,须向辽宁省教育学会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6版)》,单独装订,一式二份(须含原件一份),并提交其电子版。
2、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材料复印件),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二册。
各单位统一上交材料,并要填写《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6版)》纸质版一式二份及其电子版。
凡存在擅自变更主持人、变更立项课题题目,以及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一律不得上报。
三、   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逾期概不受理。
四、   结题鉴定申请材料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
五、   结题鉴定申请评审费用收取
一般课题每项收取评审费300元、重点课题每项收取评审费500元,用于结题鉴定评审活动的各项相关费用支出。
 
 
附件: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6版)》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6版)》
      附件包:课题结题附件包2.rar
 
 
 
                                  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办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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