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校长最大共识:让教育静下来
发布者:cj_zsq 发布时间:2015-11-12 16:04:57 点击数: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教育界的人大代表,在全国两会上的发言能引起媒体及社会的关注,带给我的当然有履职的欣慰。关于校长、教师的大量时间被各种会议、活动占用的问题,这几天有许多媒体问我:给学校的正常教学造成如此多干扰,谁应该负责?
我为此事曾做过前期调研,发出的问卷是100份,最终竟然收到了近300份回复(包括电话、QQ等反馈方式),这令我感到吃惊。当我分析问卷,看到这些惊人的数字和案例时,心中有万语千言,可当我从这些数字、案例中抬起头时,却发现不知该去责怪谁。
也有记者追问:我们该如何办好教育呢?我想起前两天看到的一个公益视频,深刻而又通俗地表达了我们的教育,即无论它在一个维度,最高体现都是对人的行为的影响。比如在饭店里,服务员上菜慢了点,有的大人感到不耐烦就会大声嚷嚷;过红绿灯时,看到没车,就牵着孩子的手急匆匆地闯红灯。这些行为的改变是否也是教育前进的标志?也就是我一直在说的,“大手”的方向,决定了“小手”的行为。所有在孩子身上能产生教育作用的人与环境都要有自然的教育意识,这种意识就如吃饭穿衣一样渗透于生活的各个细节,不刻意,不强求,而是一种自然的素养。
作为一名基层校长,我也在思考:给学校、教师减负,学校应该承担什么?我想起一句话:鸡蛋从外打破是食物,从内突破是生命。各种繁杂的文件、评比、会议等就如同外界施予学校的压力,让学校、教师、学生都沦为单一的“食物”,学校如今需要追求的,是前行的主动性和从内突破的视野与规划。
主动地思考与探索比起被动地应付,会更有难度与挑战。所以,校长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意识,真正把办学与育人相结合。有些当下看不到成绩但以后会有长远发展的事,要耐得了寂寞去坚守;有些当下有显著成绩但今后会有发展隐患的事,要舍得了名利去摒弃。
在我身边,这样的校长和教师也有不少。比如有一位老校长,退休前把他总结的关于学生习惯养成教育的内容编成了儿歌,自已出钱打印成册送给学校。他说自己一辈子育人,感觉到孩子的习惯养成太重要了。还有我身边的一些教师,为学生策划各种有意义的节日活动,十几年如一日坚持写教学日记,等等。
当然,社会也要为教育营造合适的气候和土壤,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服务工作,不能总是“管”字当头,各种与教育相关的责任部门不能相互推诿、指责。教育的纯粹,首先是育人环境的纯粹,当教育夹杂了太多偏离本质的任务与声音时,这种杂、闹、烦、累会渐渐让教育人疲惫乃至迷失方向。要过滤掉一些不必要的杂事、杂音,让大家看到更清晰的现在与未来。
(方青,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实验小学校长)
内在的迷失之外,哪些外部环境让教育难以静下来?
一、条子
每到开学前,甚至更早的时候,就会有人给校长们递“条子”,目的无非是把自己或亲戚朋友的孩子塞到他们的学校。越是知名中小学的校长收到的条子越多。
2014年初,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19个重点大城市到2015年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
一年过去了,教育部的通知挡住多少“条子”?
“条子”都是各级领导干部递来的
方青除了校长的身份,还有一个头衔是金华市金东区教育局副局长:“我们学校真的很好,好在我们有一批非常有爱心的老师,非常可爱的学生。那些老师啊,自愿牺牲休息时间,发挥自己的特长,教学生绘画,给学生讲故事……”
“如果有父母找关系进学校的话你们怎么解决呢?”
“以前的话可能收费还能进来,现在就近划片入学,所以基本就进不来了。”
“真的进不来了吗?是不是还有找关系、递条子的呢?”
“因为我的身份是全国人大代表,可能很多人没有这个挡箭牌……所以至少我这里没有这个情况!”
一位代表——也是一所知名小学校长——告诉记者:除电话之外,也会收到很多择校请托的条子,全部都是各级领导干部递来的。
全国人大代表李桢几个月前被调任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院长,此前她是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她告诉记者:“由于优质教育资源有限和家长需求无限之间的矛盾很难化解,一些名校校长少不了面对一些托人情、找关系、递条子的时候。这些条子确实让校长们很挠头。”
如何让“条子”不再任性?
教育部的通知印发已经一年,一些地方早在通知印发前几年就开始推行就近入学,这究竟挡住了多少任性的“条子”?
“其实几年前长春实施了公办学校取消择校改革后,遇到的托人情、找关系的现象越来越少。现在就算找到我,也没有用。”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校长熊梅说。
熊梅代表介绍了长春的做法。每年开学季之前几个月,长春市就会公布不同学校覆盖的学区,让家长提前了解信息。在入学审核环节,学校要对学生家庭的房屋产权证等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出现跨区入学现象。进入学校后,分班环节也非常受家长关注。为了公平,学校在分班时邀请家长全程参与,老师不参与,由电脑摇号。
教育部通知要求,到2015年,19个大城市所有县(市、区)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100%的小学划片就近入学;90%以上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90%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最近几年,择校生的比例不断降低,关系条子也越来越少。”李桢代表说,“以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为例,原来择校比例是28%,现在越来越低,这两年可能全部取消。”
挡住“条子”不等于实现了教育公平
条子问题,主要是教育资源分布不均引起的。几位代表认为,挡住“条子”容易,但解决教育资源分布不均不可能一蹴而就。
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表示,随着大量务工者进城,城镇教育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一些城镇学校大班额现象比较突出,有的一个班有近百人,教师上课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而一些农村中小学学生数量急剧减少,一些村小学只有一两个老师,十几个学生。”
对名校来说,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分布,就意味着要拿出自己的优质资源。名校校长们愿意吗?
熊梅代表说,有一些名校借助自身优质资源创办了民办学校,增加了择校名额,但依然不能满足家长择校的强烈愿望。家长们希望优质校通过多种办学形式扩大覆盖面,但这些名校也不可能无限集团化。
刘希娅代表说,她今年带来的建议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流动,让优秀学长、教师能够在其他学校兼职,进一步完善教师流动法规机制和配套措施,加大委派公立学校校长、教师到民办学校工作,相关社保、职称晋升等跟上,打破学校之间教师流动壁垒,增强教育活力。
二、学闹、校闹
两个故事
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顾明远说到:
“某省有位小学校长告诉我,学校组织家校体育活动,结果一位家长在学校练习时摔断了腿。为此,学校被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学校虽然没有责任,但是要赔8万元钱。”
全国政协委员、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马敏也说到:
“有个学生上体育课时学游泳,在学完浅水区后奔到深水区时,下跳用力过猛,加上体大躯沉,不小心撞成了瘫痪,责任全部在学校头上,学校已支付了医药费150多万元。目前学生还在医院,只要一没有了医药费,家长就会直接打电话找我、找学校。这些年,告学校打官司的事情不少见,重大事情我肯定要到庭,但每打一场输一场。”
“学生不能捧着、抱着、捆着、绑着,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能有什么竞争力?学校该有什么责任,就是什么责任,应当从法律上明确。”针对学校害怕发生安全事故不敢开展活动、不敢让学生锻炼的情况,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庞丽娟急切呼吁,得到诸多代表委员和专家的支持。他们建议尽快制定《学校法》,保护学校,给学生松绑。
学校只能被动挨打,积极赔钱?
学生在校,校长担心不已。学生离校,校长依然胆战心惊。
一位校长告诉记者:有的学生在放假后游泳被感染了血吸虫,家长找到学校来,说:“你们咋就没有把学生教育好呢?”
部分代表和委员们谈及这种现象,认为教育在校园安全事故纠纷处理上,陷入了“哪个闹得凶就赔得多”的恶性循环。
以前只听说医院有“医闹”,现在有的地方出现了“学闹”、“校闹”,一旦哪所学校出事,这些人马上闻风而至,鼓动家长“闹”,甚至帮家长“闹”,学校往往只能花钱买平安。不少校长和教师告诉记者:学校现在是真正的弱势群体,一旦出事,校长、教师只能“被动挨打”,只能积极赔钱。
三、法制不健全
《学校法》的制定刻不容缓
针对学闹、校闹问题,部分代表和委员表示,《学校法》的制定刻不容缓。
其实早在2002年,教育部就已出台《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为学校处理校园安全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现实是,该办法没有明晰界定学校、家长的权利和责任。一旦出事了,许多学校感到苦恼:学校出了事,就找我们,但我们到底该负什么责任呢?学生十分紧张:学校说没有责任,那我们出了事,到底应该找谁呢?
庞丽娟代表认为,学校和学生之间、学校和教师之间、学校和社区之间、学校和政府部门间的关系如何明确,都要在《学校法》中有所体现。学校不应该承担无限的责任,到底哪些是学校的责任?需要尽快完善法律来填补空白。
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周洪宇呼吁加紧制定《学校法》,切实推进依法治教。他说:“我国有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200多万所,但至今没有制定《学校法》。由于《学校法》缺位,各级各类学校独立法人地位一直未能确立,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不清。什么应该负责、什么不应该负责等问题已经成为学校方面的重大困惑,这是教育法律体系的重大缺陷。”
顾明远也呼吁要尽早出台《学校法》。在他看来,许多教育问题不是教育本身的问题,是社会矛盾的反映。现在都归到学校和教育部门,这不是依法治教。
刘希娅呼吁为学前教育立法
近年来,多地幼儿园相继发生恶性虐童事件和安全事故,折射出学前教育在办园资格审定、幼儿教师资格审定等方面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刘希娅提交《关于学前教育立法的议案》,呼吁立法解决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
在她看来,学前教育对人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教育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学前教育立法工作。美国早在1981年就制定了《儿童保育法》等六部关于学前教育的法律;英国、德国、法国、日本、韩国和印度等也都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制定了专门的学前教育法律。
她在议案中列举了目前中国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前教育较其它教育类别缺乏法律保障。学前教育目前尚不属于义务教育,其地位相对较低且没有法律保障,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的认识和理解也存在偏差。
二是学前教育的管理机制不健全、体系不完整。除了教育行政部门对学前教育进行管理外,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机构对学前教育重视不够,政府也没有将学前教育的监管、督查、处置等社会矛盾和问题按职能职责进行分解,未形成管理合力,导致学前教育管理链条和体系不完整。近几年,社会上大量出现的无证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乱收费等现象难以禁止就是例证。
三是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发展不协调。社会上民办幼儿园的比例大大超过了公办幼儿园,全国各地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特别是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同人民群众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依然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四是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素质整体不高。幼儿园相继发生的恶性虐童事件,折射出的是学前教育在办园资格审定、幼儿教师资格审定等方面出了问题。学前教师的编制、工资、医疗、培训等缺乏基本保障,教师队伍不稳,素质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