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学会关于 ‘专家型名校长’‘研究型名教师’‘创新型班主任’评选通知
发布者:cj_zsq 发布时间:2015-06-10 10:50:43 点击数:
转发辽宁省教育学会关于“关于开展第三届辽宁省基础教育领域 ‘五十名专家型名校长’、‘百名研究型名教师’和‘百名创新型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关于开展第三届辽宁省基础教育领域 “五十名专家型名校长”、“百名研究型名教师”和“百名创新型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辽教育学会函字[2015]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全面考核,正确评价,确保评选和推荐的质量,并于6月20日前,将参评材料上报长海县教育学会。
长海县教育学会
2015年6月9日
辽 宁 省 教 育 学 会
辽教育学会函字[2015]7号
关于开展第三届辽宁省基础教育领域 “五十名专家型名校长”、“百名研究型名教师”和“百名创新型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学会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展示我省中小学优秀校长和教师教育教学改革思想,发挥其引领示范辐射作用,经研究,省教育学会决定开展第三届辽宁省基础教育领域“五十名专家型名校长”、“百名研究型名教师”和“百名创新型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专家型名校长的评选范围是指在我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现任职的校长(园长)以及副校长(副园长)。研究型名教师的评选范围是指在我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创新型班主任是指在我省中小学校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二、评选条件
1、五十名专家型名校长评选条件
(1)现任中小学校长(园长),并连续担任校长职务5年以上;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业。
(2)坚持依法治校。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办学规范,所在学校没有违规办学的现象。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依法治校,治学严格,清正廉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建名校意识,能够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办学特色鲜明。任职期间,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所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教高,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好评,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有一定影响力,在任职期间,所在学校获得过市级以上奖励和荣誉。
(4)学校教科研成果丰富。坚持“科研兴校”, 积极开展校本研修,组织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在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教研和科研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所任职学校在教育科研工作中,获过市级以上表彰。
(5)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出版专著1部以上。主持完成省级教育科研项目2项以上(省级教育科研项目指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和省教育学会批准的科研项目)。个人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2、百名研究型名教师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师德修养和较高的文化素养;坚持育人为本、以德立教、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中能很好地发挥传、帮、带作用,自觉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了重要贡献。
(2)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独特的教学风格,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成果突出,个人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教育教学成果较为显著,获得过省级一等奖励,(包括论文类获省教育学会一等奖励,优质课获省级一等奖励)。曾被评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
(3)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本学科教学改革和建设工作,在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带头作用。主持完成1项以上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省级课题包括省教育科学规划和省教育学会批准的课题)。获得过1项市级以上教育科研奖励。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专著1部。
3、创新型班主任评选条件
(1)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具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素质教育;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较高的工作水平。在师德方面曾受过市级以上表彰。
(3)能够创造性的开展班集体管理和建设工作,积极调动校内外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关注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个人和所带班级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教育教学成果获得省教育学会奖励。能针对班级建设与管理的问题以科研课题进行研究,主持完成1项以上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省级课题包括省教育科学规划和省教育学会批准的课题)。
(4)能经常与学生谈心,与家长保持联系,坚持家访,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学生,能够科学解决学生的问题,并能将做法与经验提炼成论文,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
注:申报者应具备所列所有申报条件,所获得的荣誉、科研成果时限是2006年1月-2015年6月。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1、此次评选采取限额申报,差额评选的方式。拟评定专家型名校长50人、研究型名教师100人、创新型班主任100人,其中:创新型班主任和研究型名教师由各市教育学会按照推荐名额进行认真审核推荐(具体名额见附件1);专家型名校长采取自荐的方式上报各市教育学会进行审核。
1、此次评选采取限额申报,差额评选的方式。拟评定专家型名校长50人、研究型名教师100人、创新型班主任100人,其中:创新型班主任和研究型名教师由各市教育学会按照推荐名额进行认真审核推荐(具体名额见附件1);专家型名校长采取自荐的方式上报各市教育学会进行审核。
2、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市教育学会负责本地区申报人选的材料审核,遴选推荐工作,并统一将材料上报省教育学会秘书处。
3、省教育学会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标准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和考核。评审结果将在辽宁教育科研网(www.clner.com)上公示,对于公示后没有异议的人选,经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批准,予以表彰。
4、省教育学会对获奖个人颁发证书,校长先进办学思想结集出版,并在辽宁教育科研网(www.clner.com)上积极宣传。同时,省教育学会以文件形式将获奖名单印发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单位,并建议获奖人所在单位给与物质奖励。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者填写《辽宁省基础教育系统专家型名校长、研究型名教师、创新型班主任申报表》(见附件1);
2、参评人选要提交典型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
1、申报者填写《辽宁省基础教育系统专家型名校长、研究型名教师、创新型班主任申报表》(见附件1);
2、参评人选要提交典型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
3、参评人员相关教育教学业绩、各类获奖证书、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
4、各市教育学会填写各类评选汇总表(见附件2);
5、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左侧、按类装订,一式2份;提供电子照片一份,申报专家型名校长要配注2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申报创新型班主任和研究型名教师要配注5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文版材料统一由各市教育学会统一报送省教育学会。电子材料要每个人分别建立文件夹,由各市教育学会统一上报。
附件1:名校长、班主任、名教师申报表
附件2:各类评选上报汇总表
辽宁省教育学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
附件1:辽宁省基础教育系统专家型名校长、研究型名教师、创新型班主任申报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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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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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长/班主任/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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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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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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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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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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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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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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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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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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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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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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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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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职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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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情况(包括题目、时间、刊物名称或出版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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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主持、参与科研课题情况(包括课题名称、时间编号、批准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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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获得荣誉情况(包括个人和所在学校获得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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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成果获奖情况(包括成果名称、类别、等级、授予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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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单 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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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市
教育学
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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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市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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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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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学会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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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辽宁省基础教育领域专家型名校长、研究型名教师和创新型班主任汇总表
市级教育学会(加盖公章):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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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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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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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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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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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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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类申报表可从辽宁教育科研网(www.lner.com)下载,如空间不够可另加附页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