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

长海县中小学规范办学督查情况通报

发布者:changhaiedu   发布时间:2015-06-04 10:46:32   点击数:

  

长海县中小学规范办学督查情况通报

 

根据《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以及大连市教育局规范办学的精神,长海县教育局专项督查组自5月下旬起对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行为展开了全面督查。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直接深入学校,通过“问学生、问教师、查资料、访现场、做调查”等方式,经过细致的、多方位、多角度的检查,全面了解各校规范办学行为的落实情况,规范办学行为的执行力度得到加强。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规范办学行为的成绩和亮点

县教育局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管理目标,层层监管,层层落实,适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基础教育管理的政策与措施,为我县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招生行为、规范教育收费、规范教辅材料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支持

 (一)领导重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目标明确

各学校能够切实落实市县教育局的相关政策规定,并认真地自查自纠,能够把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作为常规化、制度化的工作实施,利用教师会、节假日活动等不失时机地强调规范意识,将规范渗透在日常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努力做到规范在心,规范在行。

  (二)措施得力,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落实

  1.坚持科学的评价观。各学校能够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不以学科成绩作为评定学生的唯一标准,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对学生实行多层面、多角度、立体式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加强师德教育,严格师德考核,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素养。各中小学继续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各校教师都能按要求进行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教案和作业实行月查制度。各中小学已基本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和有偿家教现象。

3. 规范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纸质档案,严格实行学籍网络化管理,确保学生一生一籍。完善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手续,严格休学制度。我县首次国网数据核查工作已基本结束,我县5000多学生,信息确认表上传率达到99%

4.规范中小学收费管理。杜绝了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和家长乱收费现象,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

5.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得到落实。学校没有挤占课时的现象。各校教务处课表张贴规范、醒目,能够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不随意调整和赶超教学进度。

6.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得到保障。各中小学校能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合理制定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教师任课表及课外文体活动安排表,并及时公示,接受监督,公示结果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7.教材教辅征订规范。能认真贯彻落实“一教一辅”和自愿购买的原则,做好无偿代购服务。杜绝了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作业的情况,学生的作业量得到有效控制,作业量基本上适中。

二、存在的问题

1. 学生作业内容和作业形式不够丰富,缺乏社会实践性作业。受教师、学生、家长等综合素质影响,家庭作业质量的提高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实践性、探究性、与自然、社会、生活相关联的作业需要作为一个共同课题去研究、去解决。

2.有的教师在备课时过分依赖现成教案,没有认真地备学生、备教材,没有把课备进心里,“先学后教”的教学思想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三、整改意见

   1.严格执行追究制。对凡违反规定,情节严重,整改不利的相关责任人评优、评职、晋升实行一票否决。

2.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强调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

3.利用网络平台,加强规范教师行为的监督。

4.加强研究,让学生的家庭作业更具综合性、实践性,让教师的教学真正体现以生为本、以学定教、先学后教,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长海县教育局

2015.6.4

部门概况

行政部门

业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