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大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微课开发与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cj_she 发布时间:2015-05-25 16:23:41 点击数:
关于组织申报大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微课开发与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实施《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扎实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度融合,探索个性化学习新模式,提升我市教育质量,经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组织开展大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微课开发与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研究。本专项课题研究旨在开发和建设微课资源,探索微课在课堂教学创新应用中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挖掘和推广各地区和学校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推动教育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和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推广建立一批具有辐射范围广、示范作用强的市微课研究基地,促进我市微课开发与应用阶段性提升发展。
一、申报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
二、选题范围
申报者可依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参照所列示的参考课题进行选题并申报,也可以根据总体要求,在指定的研究领域内自拟研究课题并申报。
三、申报材料报送程序及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专项课题匿名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及汇总一览表1份(分别见附件2、附件3和附件4)。
2.申报材料须经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统一报送到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上传至指定电子邮箱。
3.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特作如下要求:
(1)课题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2)正在承担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不能申报此专项课题;
(3)已获得全国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的课题主持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此专项课题;
(4)为保证课题的严肃性,各单位要加强对此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指导,既要积极鼓励,又要严格把关,要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人的信誉和《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所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四、报送具体安排
1.报送时间:2015年6月18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2.报送地点: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
3.联系人:张淑秋
4.电子邮箱:chjygh@163.com。
附件:1.“微课开发与应用研究”课题指南及专项课题负责人简介
2.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3.专项课题匿名申请·评审书
4.“微课开发与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办
2015年5月25日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