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大连市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cj_xiaoping 发布时间:2015-05-04 10:32:1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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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大连市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师进修学校:
为了进一步提高大连市小学音乐教师的业务素质,推动音乐课程改革的进行,提高音乐课堂教学质量,选拔出参加6月份辽宁省举办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大赛的选手,我市特举办大连市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大赛。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赛对象
热爱音乐教育事业,具有两年以上教龄(参加省、国家的选手需三年教龄)在岗在职的小学音乐教师。在省市比赛中获一等奖的教师不再参加。
二、比赛项目、内容、形式及要求
单项:声乐-----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曲(不得用通俗唱法),自带伴奏带或钢琴伴奏。
键盘------(限钢琴和手风琴):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目。(限6分钟以内)
器乐------除键盘乐器外的中、西乐器,乐器自备,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可使用自备伴奏带。(限6分钟以内)
舞蹈-----舞蹈内容自选,舞蹈音乐可用伴奏带,服装等自备。
全能:共四项,包括声乐、钢琴、自弹自唱、特长(键盘乐器外的其他乐器或舞蹈),自弹自唱要根据指定的歌曲便演唱便用钢琴作即兴伴奏,其他三项的要求与单项中的要求相同。
三、参赛办法:
由区(市、县)为单位组织选拔参赛选手,每区每个项目参加人数限两名。可以缺项。要填统一报名表。
各区市县音乐教师基本功大赛报名表
参赛 项目 |
姓名 |
性别 |
区 |
学校 |
备注 |
全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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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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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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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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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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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选
由我部聘请各县市区音乐教研员担任评委。奖级分一等奖、二等奖。
五、比赛时间:(初定)
全能比赛:2015年5月19日
单项比赛:2015年5月26日
2015年3月
大连教育学院小学教师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