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信息技术课程设计的要因分析
发布者:cj_zgp 发布时间:2014-10-15 13:40:18 点击数:
影响信息技术课程设计的要因分析
就课程设计而言,可以认为其研究发生在三个层面上,即基础层面、原理层面和应用层面。课程设计的基础研究是指从哲学、社会学、文化学、传播学、心理学、教育学等视角对课程设计的考察与分析;原理研究主要是指对支持实际课程设计的理念、方法等的探索;而应用研究则是根据课程政策,根据学习者特征、社会的要求以及学科领域进展等,对课程的目标、内容的重新认识,对课程的环境、课程的过程、课程的资源等的规划与开发。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的研制就是国家水平的课程设计的一个应用研究实例,而信息技术教师对学习的策划同样是课程设计的应用研究。
一、多视角下的信息技术课程
关于课程的构成要因,一般来说可以从学生发展、社会需求和学科体系三个视角考虑。
1、面向学生发展的信息技术课程
“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关注学生、关注学生的发展是这一理念的具体体现。信息技术课程同样要以学生发展为出发点,了解学生的不同特点,以更好的促进学生的个人发展。譬如英国ICT课程标准中提出了ICT课程促进学生的四个方面的发展、六种关键技能的发展和五种思维技能的发展。
2、面向社会需求的信息技术课程
基础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程的设置,首先是因信息文化的不断发展的需求。随着社会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信息文化正在推动着整个社会文化的重塑,正在广泛而深刻地影响到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影响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于是,社会发展对其成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即所谓“信息素养”的要求,而要完成这个培养任务,必须从基础教育阶段开始。教育理念的发展和变化,社会对未来成员的要求规格是导致信息技术课程设置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此次基础教育明确提出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作为人才培养的三大纬度,这同样是指导信息技术课程建设的三大纬度。“知识与技能”方面的要求相对来讲是我们较为熟悉的,信息技术课程同样必须加以重视。在“过程与方法”上,要着重体现在通过体验、感悟并掌握利用信息解决问题的过程和方法,并且强调将信息技术的有关知识与技能应用于实际生活和学习,反过来可以促进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过去我们常常提及但却总是被遗忘的方面,而从个人内在素养的角度考虑信息技术课程时,信息技术的文化价值、信息技术与社会发展、信息社会中的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等等内容绝对不容忽视,并且要通过恰当的学习方法将其融合在过程中,使学生充分理解、内化。
3、面向学科体系的信息技术课程
课程构成的另外一个视角是学科体系。信息技术课程从计算机教育走向信息技术教育的过程是不断扩展的过程。首先可以确认,信息技术教育包含着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发展的呼应。其次,是否有另外的学科方向或者学科群的发展也在影响着信息技术课程的建设?影响肯定是存在的,如社会学、传播学、图书馆学等等,然而如何施加影响的问题正在众说纷纭之中,难以给出确切的结论。
二、信息技术课程的目标
课程目标的制定,同样需要综合考虑学科、社会、学生三个因素,缺一不可。在这一原则指导下,我国非常重视信息技术对社会、学科建设和学生自身发展的影响和作用,重新调整课程培养目标,在面向学科体系、社会需要、学生个人发展三者之间找到合适的平衡点,以培养能够适应信息化发展的人才。
我国早期的中小学计算机教育课程明显带有面向计算机学科体系的特点。90年代受西方教育思想的影响,计算机教育课程目标的制定主要面向当时的社会需求,强调实用。而作为学习主体的学习者,一直在教育目标的制定中被置于次要的地位。随着我国信息技术教育的发展,我们已经认识到很有必要加强对学习者的关注。标准中明确指出信息技术课程的总目标是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培养和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这说明我国信息技术教育在关注学生个体发展方面也给予了充分的重视。
正是由于培养信息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信息技术学科发展、信息社会需求及学生发展的要求,才被世界各国和地区相继作为信息技术相关课程的目标,并日益得到重视。
1、对信息素养的认识
信息素养的概念最早是从图书检索技能演变发展而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这一概念迅速扩展到教育界乃至整个社会,演化成为信息时代的每个公民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国内外关于信息素养的研究也日益深入。[1]
伴随我国计算机教育的变革,及对信息素养培养的重视,我国学者和一线教师对信息素养的研究工作也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对信息素养的认识也是见仁见智[2][3][4][5],但总起来说对信息素养的描述大同小异。我们认为,要全面的认识信息素养,需对其进行多视角的综合论证:[6]从技术学视野看,信息素养应定位在信息处理能力;从心理学视野看,信息素养应该定位在信息问题解决;从社会学视野看,信息素养应定位在信息交流;从文化学视野看,信息素养应定位在信息文化的多重建构。需要明确,信息技术教育不是上述四个方面的简单叠加,而是从信息处理到信息文化的不断升华。信息素养的科学结构,也不是能简单界定为单纯的信息活动的某个方面或某个环节,而是建立在上述四个层面相互融合基础上的健全人格塑造;其中,信息处理是基础,信息问题解决是关键,信息交流是根本,信息文化是导向,四者相互依存并构成一个统一而丰满的整体。
2.标准中的描述
以上解说虽然相对全面,也有利于人们对信息素养较为完整的认识,但采用的描述更接近学术探究,而不适合作为国家文本。故此,在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中,我们选择了一种适合于以标准文本形式并便于理解和实施的表述方式,将上述理解统整之后进行重新阐释,即:“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总目标是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学生的信息素养表现在:对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的能力;对信息及信息活动的过程、方法、结果进行评价的能力;发表观点、交流思想、开展合作与解决学习和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遵守相关的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形成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和责任感。”标准沿着本次课程改革所倡导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纬度,又将信息素养进一步分解和细化为11条,这11条从不同的方面对信息素养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