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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县义务教育阶段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2014年6月11日)

发布者:changhaiedu   发布时间:2014-07-14 09:00:05   点击数:

义务教育阶段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
期末教学工作安排
 
各学校:
根据本学期工作计划,现对我县初中、小学期末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
一、关于期末学生学业质量检测工作
⒈质量检测时间、形式以及命题要求:详见进修学校下发的期末测试安排
⒉学生学业质量检测学科为课程计划要求的所有学科,其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体育、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以等级制进行评定。
⒊各学校对学生学业质量检测结果不得公开排序;各学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学生成绩进行排名公布。成绩分析要本着对学生具有激励的原则进行,学生成绩发放可以采取每人一个成绩条,可以附上最高分、平均分等数据,以便学生和家长进行自我分析。
⒋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工作的管理。要认真落实和执行《大连市义务教育学生学习质量监测与评估方案(试行)》大教[2007]29号文件、《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2]11号文件、《大连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实施方案》大教[2012]36号文件,使中小学减负工作在期末工作中有明显的成效。
二、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各学校要利用放假前时间,按照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对学生进行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各学校一定要认真对待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其中初中三个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6月9日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通知》要求进行,不再另行通知。
三、关于教学工作总结
各学校要对本学期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于2014年7月15日前上报电子稿。邮箱:chjj89882663@126.com
                        
                         长海县教育局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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