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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课程中的案例学习法

发布者:cj_zgp   发布时间:2014-06-06 09:24:16   点击数:

信息技术课程中的案例学习法
    信息技术教学内容中有许多基本知识,包括信息学的一般概念与原理等,涉及到一些比较艰深的理论和先进的技术。目前的教材处理这些基本知识的方法多以教师讲述的方式为主。基本流程是:概念(或者原理)—阐述—举例—练习(主要是记忆与识别),或者是举例—归纳—概念(原理)—练习(主要是记忆与识别)。如果只是从概念到概念的讲解,学生只能记忆一些名词,难以内化成为自己的知识。信息技术课程目标中的情感意识与价值观的培育也不能只依赖于说教式的灌输。笔者认为,在信息技术课程中教授基本知识、基本概念以及情感意识的培养,可以尝试采取人文社会学科教学中经常使用的案例学习法。
一、在信息技术课程中提出案例学习法的理由
首先,信息技术课程中许多基本概念与基本知识是面向大众的高科技。既然是面向大众的,每个人都会形成自己独特的对某一概念的认识,行业不同认识也不同。例如,信息本身是与物质、能量并列的世界组成的三要素之一。现代企业管理人员认为信息是一种资源与资产;政治人物认为信息是权力与秩序,研究人员则认为信息是知识的载体与传播方式。关于“信息”这个概念的定义,专家、学术组织及有关企业所提出的定义就超过30种。尽管每个人的认识不同,但是关心的焦点都集中在它的形式和内容,价值与意义以及获取、加工处理、传播与表达的方法等方面。因此,信息技术课程并不是要学生死记硬背那些名词术语,而是理解这些名词术语的意义,知道如何运用,并且能够用自己的语言表达。
信息技术的许多原理与方法是人类最新的研究成果,涉及到物理、化学、数学、生物科学、心理学、管理科学等各个研究领域,了解其方法与原理对个人今后的发展有潜在的意义。对这些十分重要而必须理解的内容,可以采取案例学习法这样—种研究性学习的方法,要求学生从自己原来的知识结构出发来理解、认识这些基本知识,使他们形成自己探究的能力,把有关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融合到自己的知识体系中。案例学习法的实施不仅可以让学生理解那些用术语描述的知识,还可以使学生经过消化,迅速地内化这些知识,成为自己知识结构的一部分。学生运用案例学习法,可以从案例的实际情景出发,设想各种可能影响认识与解决问题的障碍与偏见,努力克服困难,获得真知,解决问题
二、案例学习法的基本原理
案例学习法最早出现于法律和医学的教学活动中。师生通过分析和讨论法律、医学中的典型案例和疑难问题,从中得出规律性的认识,并且提出解决这些疑难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案例学习法强调,课堂上每个人都需要贡献自己的知识与智慧,没有被动的接受者,只有分析讨论的参与者。案例学习法为每个参与者提供了同样的事实与情景,其中所隐含的决策信息是相同的,但是由于个人的知识结构不同,不同的观点与解决方案在课堂讨论中会发生碰撞。尽管最后不一定能够确定哪个观点正确、哪个方案最好,但是通过讨论,相互补充与辩驳,认识会逐渐完善。通过这种方式所掌握的知识不再是从概念到概念的表面知识,而是融合到学生自己知识体系中的内化了的知识。同时,案例学习法中的案例是第一手的事实与情景,对学生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有现实意义。学生在解决具体现实问题的过程中学习了解决问题的方法与过程,在与教师和其他学生的讨论中学习了如何表达自己的意见、如何吸收他人的知识与见解、如何与他人合作的方式与态度。这些将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总的说来,信息技术课程中的案例学习法,就是通过对信息活动中具体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形成对信息的本质、价值、意义、活动的原理和局限性等的认识,同时了解信息活动中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法。如果说有什么特点的话,由于有信息技术的支持环境,信息技术课上的案例学习法与法律、医学教学中通常一次讨论一个案例不同,可以每次讨论多个案例。例如,在进行知识产权的教学活动时,既可以讨论微软公司的垄断案,又可以讨论1999年的微软公司先后起诉北京亚信公司和上海华海公司的软件侵权行为案。这是因为信息技术课程的目标不是学会法律的辩论方法,而是理解与判断信息活动的正确性与合法性。
三、案例学习法的实施
案例学习法的实施过程通常包括;选择与推荐案例——组织学生研究案例(一般在课前)并进行准备——讨论研究案例(课堂)——交流与总结。
教材(包括作为课程资源的光盘与校园网上的课程资源)应该提供必要的案例。教师在课前需要根据教学目标与任务,如需要学生掌握的理论概念、原理、策略、思维方法、道德准则与价值观念等,选择能够准确体现这些内容的案例(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反面的,不告诉学生谁是谁非等结论)向学生推荐,布置课堂上需要讨论的内容。要提出一定的准备要求,包括自己独立进行判断,应该能够提出不同于其他同学的概括的论点,准备能够说明论点的足够的论据。
学生课前准备,课堂上则组织案例分析讨论。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案例中的疑难问题是什么?案例中哪些内容提供了最重要的信息?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哪些?做出决策与判断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怎样认识和决策是最适宜的?应该怎样评价与判断这些认识与决策?如果是需要完成的任务或需要解决的问题,还要讨论实施的计划与如何实施的问题。
案例的研究方法可以采取报告与点评、角色表演或者分组辩论等方法。报告与点评方法就是由参与者报告自己的观点与论据,其他人进行质疑和点评,从而把深层次的知识与规律揭示出来。例如,在以历史故事《马陵道》作案例学习“信息的作用与价值”时,可以在分析孙膑“增兵减灶”传播虚假信息,而庞涓则由于相信了错误信息导致失败的案例中,让学生思考为什么获取信息时要首先判断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如何进行判断等,从而理解判断信息价值的必要性与一般规律。
角色表演方法是由教师指定或者学生选择自己在案例中的角色,例如软件侵权行为案中的起诉一方、被诉一方与法官,教师学生一起说明自己的理由与方法,以达到共同认识的目的。
分组辩论方法则根据教学目标,确定一个论题,例如网络对于学生教育究竟是有益还是有害?学生分组为正方与反方展开辩论,从而帮助学生理解哪些方面有益,哪些方面有害,怎样避免害处而扩大益处。
对于讨论的问题、学生的准备情况及参与情况要进行评价,并且通过交流进行总结。根据讨论的各个关键问题(特别是疑难点、决策标准等)给予理论上的总  结,可以使学生进一步内化所教学的内容。
四、案例学习法中要注意的问题
首先,选择合适的案例是十分重要的。好的案例应该是生动故事的再现。此外,案例还应该包含需要讨论的概念理论与方法,这些概念与方法不是直接就可以得出的,需要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这个或者这些案例来认识。这样,学生就能够有兴趣去观察、研究分析案例,并且去努力发现其中的规律。在认识的过程中学会了如何从生动的现实世界中观察问题、获取有用信息的方法,以及加工处理这些信息形成自己的知识,还要通过自己的表达说明自己的理解与认识,其间还要与他人讨论,吸收有意义的内容,摒弃自己认识中不合理的东西。这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信息活动过程。这样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正是信息技术课程的重要目标。
其次,在准备学习前,教师应该对学生提出要有效参与,而不是无效参与的要求。所谓有效参与是能够从案例中做出有意义的分析,找出自己的观点与解决办法,确定案例所包含的合理假设,无效参与则是简单地重复案例所叙述的事实,提出不切实际的假定,没有依据地表明自己的观点与办法,或者试图重复教师的结论与观点等。
讨论分析案例时,要防止学生无效参与。讨论时,要防止学生离题或者提出不当的问题影响讨论,还要防止由一个学生或者少数学生垄断讨论的现象。当个别学生无理由地同意人家的意见时,要促使学生再想一想,有什么更好的理由吗,有没有其他类似或者相反的例子,有没有其他的方法等,使案例的讨论能够深入发展,直到教学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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