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参加我县首批国家心理咨询技能三级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cj_she 发布时间:2014-05-12 14:01:42 点击数:
关于组织教师参加我县首批国家心理咨询技能三级考试的
通 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专、素质教育综合实践中心:
为推进我县“绿色教育心理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结合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有关精神,县委、县政府投入20万元专项经费于2013年11月聘请大连汇成心理咨询职业培训学校来我县举办心理咨询技能国家三级培训。现已完成培训内容的全部课程。按培训方案的实施要求,培训学员需要参加国家统一鉴定考试,现将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考对象
长海县首批国家三级心理技能培训班所有参训学员
二、 考试时间与地点安排
时间:2014年5月17日上午
第一考:基础理论(8:30——10:00)
第二考:基本技能(10:30——12:30)
地点:大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八一路)
三、 要求
1、因本次培训班属于县委县政府专项培训项目,故参训学校的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克服困难,保证参考率,力争取得国家颁发的三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2、同一时间参加信息技术中级考试的学员,确定好是否参考后,
以校为单位将不参考名单上报教师办,其他参训学员一律不准缺考。
3、本次考试不安排统一食宿,学员的差旅费各单位要按照正常的出差标准给予报销。
4、5月17日早上请各位学员于7:40之前,到达考试地点。
5、准考证电子版将于5月13日下发,各校组织教师自查个人信
息是否有误,如有问题及时上报;准考证于5月16日傍晚到大连后联系孙永旭教师领取,联系电话:13009436256。
6、请参考学员切记: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若有不明事宜,请与班主任孙永旭老师联系。
长海县教育局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