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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新事物也有新压力(人民时评)

发布者:cj_ysh   发布时间:2013-12-27 16:26:35   点击数:


当初抱团啃死大象的蚂蚁,自己也成了大象;走好创新第二步,需要更大的勇气

 

  又到11月11日,零点刚过,仅用6分7秒,天猫支付宝交易额就突破10亿元。这个原本平淡无奇的日子,几年之间竟被电子商务推成“购物狂欢节”。(相关报道见本报第九版)在这一天感受互联网浪潮给生活带来的变化,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方便的远程联系、快捷的购物方式、透明的性价比较,更新着人们的消费体验。生产者与消费者关系的日益扁平化,让交易成本大幅降低。这些都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实惠。去年“双11”网购,仅天猫和淘宝两家在支付宝上就创造了191亿元的销售额纪录,比美国网络销售单日最高销售额高出100多亿元。网络以超强的消费能力,回报了第一批闯入这个市场的创新者。

  但同时,人们开始要求更好的网购体验。如何保证货品质量,如何消除支付风险,如何提供良好售后,如何提高商家信誉……都是留给管理者和创新者的难题。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报告显示,2012年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总额仅占全社会零售总额的6.1%。像建材那样需要真实售前体验、汽车那样需要长期售后服务、珠宝那样需要安全质量担保的商品,目前都还没有实现良好网购体验的条件。这种情况下,即便“双11”的消费额能够达到500亿、800亿元,电商也无法回避第二次创新的压力。

  走好创新第二步,需要更大的勇气。当初抱团啃死大象的蚂蚁,自己也成了大象,但创新动力与勇气能否持之以恒,仍要打个问号。今年8月,苏宁京东的价格战,让很多人担心:建立在低价之上的电商是否有持续的发展力。如果不在购物质量上多投入,只是躺在市场上吃老本,电商企业很快就会老去。

  另一方面,相对于网络消费的迅速增长,物流设施、移动电子商务、互联网支付体系、消费权益等方面的工作还有待提速。这就需要宏观管理的果断作为。国务院日前已经出台意见,明确做大做强电商领域。而将于明年“3·15”实施的“升级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购7日内无理由退货、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责任、非现场购物信息披露等,也给了消费者更多“利剑”。

  大势已经明朗,战局依然胶着。今年“双11”,许多网购商家着力推广线下体验、线上购物的新模式,许多实体商家则发出“投名状”,坚决抵制免费“被体验”。电商企业之间也凭着资本、物流等差异优势相互“群殴”。互联网带来的产业重组一直都是血淋淋的利益碰撞。但无论眼下的形势如何复杂,这波历史性的技术进步潮流正在不可阻挡地袭来。

  一位企业家说过,企业创新不是要打败对手,而是与明天竞争。其实,当今中国任何领域的创新道理都一样,只有顺势而为、解放思想,才能造就更有序的竞争和更大胆的合作。也只有这样,中国的各种创新才会驶向更广阔的蓝海,而不是被浪潮拍死在沙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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