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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中的信息技术骨干教师培训

发布者:cj_zgp   发布时间:2013-12-26 10:38:00   点击数:

新课程中的信息技术骨干教师培训
一、引言
为了使教师能够理解新课程,尽快地成为课程改革的推动者,基于课程标准和实验教材的教师培训工作将全面展开。2004年5月底6月初,信息技术骨干教师的国家级研修已经进行了一轮。此后,各省将陆续开展针对本省实际情况的教师培训工作。省内的培训大致分为以下三个层次进行:骨干教师的省级培训、一般教师的培训、校本教研[1]。一般而言,其中第一层次是一个短期集中培训,培训的对象是能担负下一级培训任务、能做出创造性工作的来自全省各个市的信息技术骨干教师。我们所关注的正是这一阶段的培训,它直接关系着整个培训工作的成功与否。
二、需求分析
需求分析是制定培训计划和开展培训活动的依据,主要包括任务分析和人员分析。任务分析侧重于确定培训任务的客观要求,而人员分析侧重于对培训对象个人的主观特征进行分析,找到现有情况与理想任务要求之间的差距。
省级培训的任务是帮助教师理解课程改革、理解课程标准、转变教育观念、胜任新课程中的教学工作,并使他们能够参与到课程的建设中来,然后带动全体教师,将创造的成果,如教学方法、案例设计等进行推广。
培训对象是来自各市的信息技术骨干教师。骨干教师这一概念虽然没有明确的界定,但可认为“是在一定范围的教师群体中,那些职业素质相对优异、在教育活动中发挥了骨干作用的教师”。[2]这一群体的素质相对整齐,但不同的地区仍存在差异,应在培训前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访谈等方式全面收集培训对象的实际状况及其对培训内容、培训方法的需求等信息,并以此作为制定培训计划的重要依据。
在国家级研修中,我们在学科培训的一开始就发放了调查问卷,问卷见附录。统计结果显示:在培训内容上,大多数教师认为对信息技术课程新理念的理解非常重要,希望了解如何在教学中体现课程新理念。另外,教师普遍关心新课程如何实施,教学评价如何进行,信息技术课程如何与其它学科整合,希望得到可操作性的建议。在培训方式上,选择“专家讲座”、“分组讨论”、“考察实践”的教师比例分别为88.37%、67.44%、70.93%。
三、培训目标
培训目标应包括知识、态度、能力三个基本维度。
1、知识目标
 在知识层面上,要求教师完善知识结构,拓宽学术视野,了解国内外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改革的动态和发展趋势。完善的教师知识结构应包含三个层面:一是本学科知识、二是教育理论知识、三是相关学科知识。
2、态度目标
 在态度层面上,要求教师理解课程改革和课程标准、更新课程与教学理念,确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全新理念。
3、能力目标
 在能力层面上,要求教师增强课程与教学研究意识,培养对课程开发和课程与教学实践的反思能力。反思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工具,教师成长=经验+反思。
四、培训内容与方法
在培训目标确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教师的目前状况和需求,我们认为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四个模块:
1、课程改革介绍
对于建构在全新理念之上的新课程来说,教师的理论自觉和理论更新的缺失将成为新课程推进的最大障碍。因此理论的学习和观念的更新应是培训的重点。对课程改革的总体介绍,可以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背景、主要精神等方面,就当前基础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所带来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从理论高度和实践层面做深刻的阐述;也可以从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国际比较、我国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发展的纵向比较等方面对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的基本理念、基本内容、实施建议和评价思路等做阐述。这部分内容旨在以新思想、新观念打破学员的心理定势,使他们能站在理论的高度反思自己的课程与教学思想和方法,以求从根本上提高学员的教育教学水平。
对课程改革的介绍主要采取专家讲座的方式来进行。专家授课时,应在紧扣主题且密切联系教学实际的前提下,设计适量的研讨思考题,并留有充分的研讨时间供专家与学员共同研讨。
2、课程标准解读和教材分析
对课程标准的解读应按照“信息技术基础”、“算法和程序设计”、“多媒体技术应用”、“网络技术应用”、“数据管理技术”、“人工智能初步”这五个模块来分块解读。每个模块又可以分别从对课程目标的理解、内容的处理与衔接、技术思想的挖掘与渗透、教学方法、教学评价和课程整合等角度来解读。如果培训是基于课程标准和实验教材的,那么在分模块解读课程标准的同时,应同步介绍该分册教材的编写思路和使用方法,结合具体的教材谈教学实施和评价,分析教材对课程标准实现的程度。
这一部分内容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
(1)系列讲座
 系列讲座是主要的方式,每一个讲座在内容上应是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共同构建一个完整的体系,而不是零散的知识碎片。要注意加强在研讨时间段中专家对研讨的指导。
(2)自学和小组交流
      培训应建立在每一位学员已通读、甚至精读课程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因此,学员应在培训前通过自学对课程标准产生一定的认识,并带着思考和问题参加培训。在集体解读之前,可以安排学员在小组范围内就自己对课程标准的理解和困惑进行交流。通过交流,进一步深化认识,可避免在集体研讨中无效问题的提出,以保证整个培训的高效运行。分组交流时,每个小组的人数不宜过多,尽量采取异质分组,且应有专家的参与和指导,这样才能保证交流的有效性。
(3)对话和研讨
 在对话和研讨方式中,培训教师首先抛出一个话题,然后通过对话、研讨,让学员说出自己的想法和见解,使学员与学员之间、学员与培训教师之间产生相互的有益启发。这种方式往往可以达到传统的灌输式培训所无法达到的效果。在北京举行的信息技术骨干教师国家级研修中,就曾进行过课标实施者与研制者关于“新课程背景下怎么教”的对话。通过对话,消除了部分教师对课程标准的抵触情绪、畏难情绪,坚定了教师实施新课程的信心。
(4)考察和实践
      可以安排学员考察在信息技术课程改革中成绩突出、具有显著教学特色的学校。考察需制定详细的计划,注意不要流于形式,变考察为观光。在考察对象的选择上,不应只单一选择条件好的学校,因为大多数中学现有条件有限,这样的示范不足以说明问题。建议同时选择一些条件一般或者相对落后的学校,看他们如何因陋就简,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这样会更具有说服力。考察结束后,学员需提交考察报告。
 实践活动主要是学员进行教学实验,全体学员参与观摩和点评。其目的是引发学员的反思,引导学员从自己以往的教学理念、教学行为中剥离出与课程改革精神相吻合的有价值的部分,作为走进新课程的生长点。
 
3、学科前沿知识和综合性知识
     课程改革的一个特点就是具有时代性,实验教材中有相当内容反映了信息技术学科发展的新成果。参加省级培训的骨干教师,专业知识比较扎实,应侧重了解信息技术学科的发展前沿、相关学科知识以及信息技术学科发展中的创新思维和方法,以拓宽知识面,培养创新思维能力。
     这一部分内容主要采取专题讲座的方式来进行,可设置如“信息技术的最新发展及其对高中教育的挑战”、“信息技术与社会发展”、“技术与人文”、“信息技术教育的实用思维”
等专题。专题讲座可穿插在课程标准解读系列讲座之间进行,专家授课时同样要注意加强对研讨的引导。
4、案例设计和教学设计
案例设计是培训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反映了参训教师对新课程理念和课程标准的理解,反映了参训教师能否胜任新课程中的教学工作。所谓“案例”,是指课程建设与改革案例,而非仅仅是“教案”,具体可以分为“史、实类”、“知识点呈现方法类”、“技术思想与方法挖掘类”、“知识体系组织类”、“教案类”。
案例设计大致可按照案例示例、案例研讨和设计、交流评价、修改案例这几个部分来进行。案例示例采用的是案例教学法,以一些代表性案例进一步对信息技术课程进行说明,形式上采用专家讲座和研讨。案例研讨主要是探讨如何设计案例,可分小组进行。研讨后,学员个人或通过与他人合作设计出具体的案例。如果是合作,人数以两到三人为宜。交流评价又可分为小组范围和全体范围的交流评价。通过小组内的交流与评价,每个学员应对自己的案例进行反思并修改,然后每组推举出1—2个案例参与集体研讨。小组活动均需有专家的参与和指导。集体研讨后对案例的进一步反思和修改可放在培训之后,让学员回到原工作单位继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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