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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大连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中期检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cj_she   发布时间:2013-11-04 09:47:48   点击数:

关于转发大连市“十二五”期间
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中期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大连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中期检查方案》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落实,自查整改,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长海县教师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0月30日
 
 
 
 
 
 
 
 
 
 
 
大连市“十二五”期间
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中期检查方案
各区市县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2013年9月18日教师教育中期检查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依据《大连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中期检查方案》的内容和标准,学院将于2013年11月开始对各区(市)县教师教育工作中期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原则
检查工作坚持“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原则,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目的。
二、检查内容
主要围绕《大连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中期检查方案》进行。
三、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由学院教师办负责,抽调初中、小学、信息中心以及教育服务部门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深入各区进修学校和初中、小学进行检查。区域高中检查由高中教师教育中心按片组织实施。
四、检查程序
1、听取教师进修学校、基层学校工作要点汇报。(学校汇报,按照中期检查方案规定的四个方面组织内容,重点突出检查表中所需要的各项数字。(进修学校不超过15分钟,中小学校不超过10分钟)
 
2、检查教师进修学校、基层学校档案材料(电子、纸质材料)。
3、检查人员汇总材料、打分。
4、学院教师办汇总分数。
五、检查范围
各区(市)县教师进修学校及各区域10%左右的中小学校。
检查学校列表
区 域
初中
小学
 
区 域
初中
小学
中山区
2
2
 
高新区
1
1
西岗区
1
2
 
花园口
1
1
沙河口区
2
3
 
保税区
1
1
甘井子区
2
6
 
长海县
1
1
旅顺口区
1
3
 
瓦房店市
3
12
金州新区
3
5
 
普普兰店市
3
12
长兴岛
1
1
 
庄河市
3
12
六、检查时间安排
11月12日至22日,各进修学校检查具体日期如下,具体时间安排由检查组与各进修学校确定。
      分 组
时 间
  
  
 
11月12日(周二)
瓦房店
长兴岛
 
11月13日(周三)
普兰店
花园口 庄河
 
11月14日(周四)
高新园区
 
 
11月19日(周二)
西岗区
中山区
 
11月20日(周三)
甘井子区
旅顺
 
11月21日(周四)
金州新区 保税区
沙河口区
 
11月14日(周四)
 
长海
 
 
七、检查工作要求
1、各教师进修学校按照《大连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中期检查方案》要求,做好汇报工作、档案材料、安排检查学校等方面的工作准备。
2、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办要负责协调和组织区域的检查,配合教育学院此次教师教育中期检查。
   3、检查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学院工作纪律,轻车简从,进入学校检查、查阅档案等要以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前提。
大连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办公室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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