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教育学会举办“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cj_she 发布时间:2013-10-12 08:21:08 点击数:
关于辽宁省教育学会举办“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促进广大教师的研究成果的推广,全面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的实践水准,辽宁省教育学会将举办2013年度“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实用性:课题具有普适性和推广价值,切中教育教学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教育教学具有推动作用;
2、科学性:研究课题具有理论依据、逻辑性强、论证严密,方案设计规范;
3、可行性:课题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4、创新性:课题在某一方面具有独到的见解或独创性。
二、成果内容、形式及要求
1.内容及要求
⑴论文、案例:把握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前沿,立足工作实际,要求立意新颖,观点鲜明,学科性强,论述充分,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⑵优质课:突出反映该学科在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学评价和教师素养等方面的特点和优势。
2.成果形式
(1) 论文、案例:(字数不超过3000字,标题:宋体小三加粗;副标题:小四加粗;正文:宋体小四,行距:1.5);
(2) 优质课:录像形式参评,合理规划录像内容;
三、评选程序及收费标准
1、评选程序:
先由各单位进行预选,再按照会员数10%的比例将优秀作品上交到县教育学会。
2、收费标准:
(1) 论文、案例:70/篇
(2) 优质课:110/课
四、成果上交时间:
2013年10月9日——11月20日
五、其他要求
论文、案例文本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稿一份,发送到邮箱:chjyky@163.com,优质课压成光盘,注明单位、执教教师、上课内容。
联系人:傅红
联系电话:89890426 18609857887
电子邮箱:chjyky@163.com
长海县教育学会
2013年10月8日
附件:辽宁省教育学会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统计表
辽宁省教育学会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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