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育技能——样板教学课”录像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cj_she 发布时间:2013-10-10 08:17:36 点击数:
关于“体育技能——样板教学课”录像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中小学体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辽教发[2011]168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县体育教师专业化发展进程,全面展示其课堂教学技能,促进我县学校体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教育局决定于2013年9月至11月举办长海县中小学体育教师“体育技能——样板教学课”录像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中、小学体育教学岗位任教满1年的专职体育教师
二、参赛要求
1、教学内容需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要求,能较好反映近两年来本校体育课程教学改革的实践成果,特色鲜明、代表性强、借鉴推广价值高;
2、教学内容以技能类教材为主,可以是教材内容,也可以是校本课程内容,兼具教育性、健身性、终身性、适宜性和可行性特点,尽可能挖掘其趣味性;
3、教学目标应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难度适宜、具体明确;
4、教学设计符合体育课教学原理,遵循体育教学原则,练习密度达标、强度适中,运动生理负荷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过程清晰简明,并合理安排课堂教学中的预设和生成;
5、教学方法与手段需循序渐进、灵活多样,体现新课程理念,为学生提供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空间,关注差异,突出学法,具有实效性和创新性;
6、教学组织严而有序,活而不乱;教学安全措施到位,能冷静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对学生思想教育时机把握准确;
7、教学评价科学、全面、及时;
8、学生运动技能的学习和掌握情况良好。
三、报送要求
1、上报光盘必须是一节完整的、能够反映课堂教学全貌的教学录像,教学录像需展现常态和真实的教学过程,不得让学生反复演练同样的教学内容,教学中不得剔除部分学生或从几个班中挑选学生上课,不得进行改变实际教学过程的制作和剪辑,上报作品图像要清晰,声音质量好;
2、单元教学计划包括单元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与学的重难点、课时分配和教与学的措施等(宋体5号字,A4纸打印);
3、课时计划需标明课次,应包括教学指导思想、学情分析、教材分析,本课教学在单元教学中承上启下的地位与作用、教学设计思路、教学组织对策、教与学的方式方法与特色和教学反思等,格式不限(宋体5号字,A4纸打印);
4、报送材料包括体育实践课光盘、文本材料(各一式三份)和《中小学体育教师“体育技能——样板教学课”录像评比活动报送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并将单元教学设计、本课时计划和学校简介扫描到光盘中,光盘外要标明学校、教师、教学名称(课次)和执教年级等信息,各学校需将参赛教师作品于10月25日前统一报送至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四、评奖办法
1、教育局将组建评审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综合评比打分,总分为100分,教学计划和教学实践课分值各占10%和90%;
2、共设一、二等奖,评选比例分占20%和30%,评选结果将在网上公示,为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2013年大连市中小学体育教师“体育技能——样板教学课”录像评比活动报送登记表》
长海县教育局
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
二○一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