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辽宁省基础教育课题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课题2013下半年结题鉴定申请工作通知
发布者:cj_she 发布时间:2013-09-16 16:37:14 点击数:
转发“关于做好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课题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课题2013年度下半年结题鉴定申请工作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省教育学会开始受理基础教育领域内的科学规划年度立项课题结题验收申请。现将次申请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凡2009年以来批准立项的基础教育领域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领域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
二、结题申报材料
申请结题鉴定时,课题主持人须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3.9版)》,单独装订,一式三份(须含原件一份),并提交其电子版。
2. 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材料复印件),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上报材料时须提交《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2013.9版》》纸制版一式二份及其电子版。
三、结题材料报送办法及受理时间
上报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须使用2013.9版(见附件),并与2013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结题鉴定评审费用收取
每项课题收取评审费700元,用于结题鉴定活动的各项相关费用。
五、结题材料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办
电子邮箱:chjuky@163.com
附件: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3.9版)》;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3.9版)》。
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