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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辽宁省教育学会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cj_zsq   发布时间:2013-05-31 09:16:48   点击数:

转发“关于辽宁省教育学会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辽宁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辽宁省教育学会决定2013年7月下旬组织学会课题鉴定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凡2009年以来批准立项的辽宁省教育学会科研课题(不含2013年批准立项课题),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申报材料
申请结题鉴定时,课题主持人须向省教育学会提供符合要求、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材料。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学会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单独装订,一式三份。
2.《辽宁省教育学会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开题报告、工作报告、研究总报告、发表论文、成果影响的佐证材料及课题运行过程中人员、题目、内容等发生变更的说明材料(说明材料需经课题组所在单位和所属地区科研所或学会加盖公章)。
课题鉴定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切不可用塑封、压膜、打孔、文件夹等方式装订。一式三份。报送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辽宁省教育学会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研究总报告电子版。
三、报送结题材料有关要求
参加鉴定验收课题成果材料经各单位初审后,请于6月月20日前统一报送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
1.各单位报送参加鉴定课题成果材料,同时报送鉴定课题目录(文本目录和电子版目录各一份)。文本目录加盖公章。目录一律用Excel表格制作,表格顺序:序号、主持人、单位、课题名称、备注(人员情况、题目更改等说明)。目录内容要求准确无误。
2.各单位统一报送参加鉴定课题课题组成员名单(文本与电子版)。并认真核对每个课题组名单,特别审核课题运行过程出现变动情况,并将情况加以说明。名字需准确无误,成员人员总数不能少于5人,不能超过15人。课题组成员名单一律Excel表格制作,表格顺序:序号、主持人、课题名称、课题组成员(成员排版要求两个字的名字中间不要空格、课题组成员名字间用顿号间隔、所有成员人员名字排在一列中,不用换行或者对齐)、证书数。文本名单加盖公章。
3.各单位要统一报送本地区参加鉴定课题鉴定书和研究报告电子版。
4、报送地点: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
 联系人:杜若明
 联系电话:89890462
电子邮箱:chjyky@163.com
 
 
 
 
 
长海县教育学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辽宁省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结题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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